|携带洗面奶入境征税到底按化妆品还是洁肤用品?海关明确了



|携带洗面奶入境征税到底按化妆品还是洁肤用品?海关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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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洗面奶入境征税到底按化妆品还是洁肤用品?海关明确了】无论是出境旅游还是跨境电商 , 洗面奶都是人们经常“海淘”的商品 。 不过 , 既用作清除面部皮肤表面的污垢 , 又有助于保持皮肤清爽舒适、保持皮肤正常生理功能的洗面奶 , 在入境时究竟算是化妆品还是洁肤用品呢?虽然人们日常使用时并无需区分 , 但是对于入境商品而言 , 化妆品和洁肤用品在海关归类中是归入不同税号的 。 其中 , 化妆品归入品目33.04项下 , 洁肤用品归入品目34.01项下 。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 品目33.04是指 “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药品除外) , 包括防晒油或晒黑油;指(趾)甲化妆品” 。 其子目3304.10是“唇用化妆品” , 3304.20是“眼用化妆品” , 3304.30是“指(趾)甲化妆品” , 3304.99是“其他类的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药品除外)”;而<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的品目34.01 , 是指肥皂;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 , 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 , 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 , 不论是否含有肥皂;用肥皂或洗涤剂浸渍、涂面或包覆的纸、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 。 其子目3401.11是盥洗用肥皂及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 , 3401.19是非盥洗用肥皂及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条状、块状或模制形状的) , 清洁湿巾;3401.20是其他形状的肥皂 , 3401.30是指“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 , 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 , 不论是否含有肥皂” 。
那么洗面奶到底是属于哪种归类呢?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了解到 , 从本月起 ,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2020年第108号) , 编号W2020-11和W2020-12的商品归类决定 , 洗面、去角质等液状和膏状的洁肤用品(零售包装) , 应归入税号3401.3000 。 因此洗面奶按洁肤品归入税号3401.3000 。 根据<进出口税则对照使用手册(2020版)> , 洁肤用品的税号为3401.3000 , 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6.5%、普通关税税率为130% , 增值税税率为13% , 无消费税 , 出口退税税率为13% 。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张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