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河北:民用水表燃气表检定合格后,安装使用前可不再进行首次强制检定

【检定|河北:民用水表燃气表检定合格后,安装使用前可不再进行首次强制检定】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采访人员马彦铭)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河北省民用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改革试点方案》,着力破解当前民用水表、燃气表强制检定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方案提出,构建强制检定新模式,授权企业对本企业制造的民用水表、燃气表在出厂销售前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进行检定,经检定合格后,在安装使用前可不再进行首次强制检定 。
方案提出,企业公开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标准、设施环境和人员,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对制造销售的每台民用水表、燃气表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实施计量检定,保证其计量性能合格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对被授权企业已检定合格的民用水表、燃气表通过监督抽样方式进行核查检定 。被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依据《民用水表燃气表核查检定规则》开展工作 。核查检定不收取费用 。
供水、供气经营单位或使用单位对被授权企业已检定合格的民用水表、燃气表进行验收登记,并依法向使用地所在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经所在县(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确认后方能安装使用 。核查检定不合格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失信惩戒 。对违反公开承诺的,撤销其强制检定计量授权 。
方案提出,改革坚持“企业自愿,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原则进行 。结合河北省民用水表、燃气表制造企业情况,确定2至3家企业开展试点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水表、燃气表制造企业、经营使用单位和计量检定机构的主体责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努力提升监管质量,确保民用水表、燃气表量值的准确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