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东方快评丨“制止浪费公约”不能变成“涨价公约”


标准|东方快评丨“制止浪费公约”不能变成“涨价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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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 , 价格不低于588元” 。近日 ,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一则《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引发争议 , 有网友认为 , 其在变相提倡餐饮涨价 。该公约落款单位通江县餐饮协会会长李先生介绍 , 588元仅为建议 , 并非强制执行 , 且针对的是大规模的宴席 , 小规模聚餐等不在此列 。国庆期间 , 当地餐饮业并未实践此标准 。当地已成立调查组 , 对此规定是如何制定 , 制定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展开调查 。(10月7日《南方都市报》)
按照这个标准计算 , 平均每个菜品至少30多元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 , 通江县的消费水平 , 一般办席在10桌以上 , 收费标准为500元左右(每桌送酒水) , 每桌约有22到26个菜品 。显而易见 , 相比以往的消费档次 , “制止浪费公约”规定了菜品数量上限与价格下限 , 确实有涨价之嫌 , 这也是遭到网友诟责的主因 。
一边限制了每桌菜品数量 , 一边又设定“最低消费标准” , 实则是在抬高消费门槛 , 鼓励市民高消费 , 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 , 显然与“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精神不符 , 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 。这样操作的话 , 就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 比以往花了更多钱 , 却只能享受更少的菜品 , 无形中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
据媒体调查可知 , 588元“最低消费标准”出台的目的 , 一是保证商家利润 , 二是防止商家互相杀价 。可见 , “浪费公约”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 , 在维护本地餐饮企业的利益 , 并非真的为消费者考虑 。这是其行业立场所决定的 , 商家本就以利润为优先考量标准 , 并不奇怪 , 只是其做法令人产生厌恶感 , 最终效果也就适得其反 。
而且 , 此举有餐饮行业借机搞价格垄断 , 制定“价格同盟”机制、共同涨价的违规嫌疑 , 违背了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 , 对餐饮行业和企业发展形成阻碍 , 亦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 , 应依法予以制止和纠错 , 并进行深入调查 。
【标准|东方快评丨“制止浪费公约”不能变成“涨价公约”】目前 , 据通江县餐饮协会回应称 , “不低于588元”仅是针对办宴席的建议 , 不是强制性条款 , 国庆假期期间 , 当地餐饮商家对此并没有执行 。此回应并未解释清楚 , “浪费公约”的定价依据、合理性、合规性等 , 更像是对舆论批评的公关 , 难以令人信服 。因此 , 尚有待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 , 再对此事做最终的裁定 。
近段时间以来 , 各地为响应“制止浪费、厉行节约”精神 , 纷纷出台各种地方规定、行业公约等 , 绝大部分符合精神 , 但也有个别规定、公约偏离轨道 , 存在夹带私货、超出常理、标准混乱等问题 , 导致难以落实执行 , 反而沦为笑柄 。因此 , 各地需要恪守精神和规则 , 不宜搞形式主义 , 哗众取宠 , 玩弄文字游戏 , 肆意搞“花样”节约 , 使得“制止浪费、厉行节约”活动走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