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冒充公检法诈骗容易得逞?

丁金坤今日 , 一则消息:一杭州女子接到自称公检法工作人员的电话 , 以查案为由要求她下载一款“安全防护”App , 被要求填写银行卡等信息后 , 女子被骗300万 。 警方介绍 , 这款APP自带拦截电话功能 , 外界无法及时联系受害人做防范提醒 。 民警提醒:公检法人员不会通过远程程序报案、传递逮捕令 。此案中的诈骗犯 , 甚为可恶 。 不但行骗女子三百万 , 而且使用的恶意软件截断报警之路 , 增加了诈骗得逞的系数 。 按照现行刑法以及司法解释 , 电信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的(即50万以上的) , 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但是 , 电信诈骗很多是在境外遥控的网络犯罪 , 追赃与追责困难 , 唯有预防在先 。从社会学上看 , 冒充官人诈骗 , 自古有之 , 并不稀奇 。 唐律疏议就有专门法条规定:“诈称官捕人 诸诈为官及称官所遣而捕人者 , 流二千里 。 ”冒充官人是被严肃制裁的 , 处罚是流刑(在流放地劳役) 。 所以冒充者也还是要顾忌一下被抓的法律后果 。 而直到今天 , 冒充公检法竟然大行其道 , 不可思议 。窃以为 , 冒充公检法之所以屡屡得逞 , 是因以下因素 。 第一 , 官威犹在 。 老百姓一听是公检法打电话来 , 被惊吓呆了 。 无论有事无事 , 都盲目听从 。 他们心里有个潜在思维 , 官员总是对的 , 官员是不能惹的 , 要听官员的 , 民不与官斗 。 实际上 , 官员不一定都是对的 , 贪官污吏也不少 , 对不对要看事情 , 要以法律事理为准绳 。 第二、民众缺乏独立思考 , 独立判断 。 就如阎锡山说的 , 突如其来之事 , 必有隐情 , 一定是利害 , 应根据对方的利害 , 就现求隐 , 即可判之 。 也就说要冷静思考 , 尤其是信息片面时 , 很可能是骗局 , 故对不懂的 , 要求教亲朋好友等 , 再做决定不迟 。 第三、需要健全的社会经验 。 譬如基本的法律常识还是要具备的 , 就如民警所言 , 办案不会远程操作的 。 其实 , 这些诈骗犯的剧本以及诈骗犯本身 , 都是半桶水 , 稍微懂法律术语的即可辨别 。 譬如说大陆地区的法律术语是“刑事拘留“或者“逮捕“ , 一般不会用“拘捕“两字 , “拘捕“常是台湾法律用语 。 至于法律文书的差别 , 更是容易辨别 。电信诈骗的本质是利用社会心理 , 而目前的民众的社会心理 , 还是不善于独立思考与独立判断 , 不肯也不会去质疑权威 , 于是乎诈骗犯乘虚而入了 。 这就是为什么存在这么多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原因了 。 如果对自称官方的都保持一种质疑的心理 , 则诈骗犯就没有生存的土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