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微政务|2人死刑!4人死缓!5人无期!


湖南微政务|2人死刑!4人死缓!5人无期!


近日 ,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伟辉等3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 贩卖、运输毒品等罪案一审公开宣判 。 该案于9月14日至9月16日在娄底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 共涉及14个罪名、180余笔违法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查明以曾继国、袁伟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自2013年2月成立至2019年8月被彻底摧毁期间 , 逐步形成一些不成文的组织纪律和规约 , 在组织发展、壮大过程中人数众多、层次分明、结构稳定 。 该犯罪组织在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攫取经济利益 , 并将所获部分收益用于该组织成员的生存、发展 , 为组织成员购买作案工具、提供居住条件、支付工资等经济支持 。该犯罪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 , 扩大非法影响 , 维护非法利益 ,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 , 寻求非法保护 , 称霸一方 , 欺压、残害当地群众 , 有组织地实施贩卖毒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159起 , 在新化县城及周边乡镇等区域形成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 同时 ,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还实施贩卖、运输毒品 , 寻衅滋事 , 非法拘禁等非组织犯罪21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伟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寻衅滋事罪 , 非法拘禁罪 , 聚众斗殴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曾继礼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寻衅滋事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袁勇、贺朋、袁雪峰、段辉犯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贩卖、运输毒品罪等罪 , 数罪并罚 ,分别决定判处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唐巨东、袁成杰、周木松、袁波、袁庚松 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贩卖、运输毒品罪等罪 , 数罪并罚 ,分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被告人 均犯数罪 ,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者罚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 。
来源|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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