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开一面!应急车道暗拍举报不应该鼓励

【风云洞评】网开一面!应急车道暗拍举报不应该鼓励2020年10月1日下午 , 菏宝高速交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李先生举报 , 称其要向警方举报在高速公路上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 警方收到一个485M361张照片的压缩文件 , 涉及36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汽车 。 河南长垣人李先生出差返乡 , 10月1日行至菏宝高速新乡段时发现很多司机占用应急车道 , 遂和同事一起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全都拍了下来 。 “我坐在副驾驶拍照 , 我同事坐在后排座录像 , 还有一个同事在开车” 。
网开一面!应急车道暗拍举报不应该鼓励

网开一面!应急车道暗拍举报不应该鼓励
菏宝高速交警已将36辆车违法信息输入系统 , 并对36名车主进行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 传递正能量 , 市民李先生体现社会责任之担当 , 干得漂亮?众所周知 , 生命通道之应急车道 , 是不允许车辆随意占道通行的 , 否则将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 现实中应急车道“借道”之人 , 无知的不多 , 大多是因高速拥挤 , “借道”超车而已 。 但怕就怕是“借道”之人太多 , 最终完全占领了应急车道 。 依据市民李先生的实况记录 , 这36辆车违法无疑 , 但市民李先生“客串”执法之过程存疑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 , 经查证属实的 , 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 这里注意 , 照片或者视频必须是“经查证属实” , 也即市民李先生的实况记录 , 还是作为“调研数据”参考为好 , 与“执法记录”毕竟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 即便照片或者视频一切都属实 , 一路暗拍并举报 , 这里的市民李先生实际上已然客串了一回交通执法人员 。 任何的执法过程 , 都应该是光明正大的 , 法条明文规定 , 公路上前多少米就警示 , 拍摄点摄像头高耸 , 而一路暗拍取证之执法 , 貌似有钓鱼执法之嫌 。 “调研数据”PK“执法记录”,还是有所区别为好 。高速应急车道究竟可否“借道”通行?沪宁高速马群枢纽附近应急车道旁有“允许通行”标志牌 , 允许车辆上应急车道上 。 有少数高速路段试行应急车道借用 , 司机如看到类似标志可放心通行 。 但是 , 司机们好像是看到允许通行的牌子 , 大多却都没敢走 。 应急车道一直强调的都是不允许违法占用 , 此时此地放开是真是假?万一被拍了一次就记6分 , 风险有点大 。 允许车辆借道通行并非随时随地 , 而是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以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 。我们在现实公路中 , 也常可见单双白黄实线 , 理论上也都是不应该跨越的 , 因其就相当于实实在在物理隔离的存在 。 但我们的实际应用场景是 , 只要没有真正的物理隔离 , 在不影响对面以及周匝车辆交通的基础上 , 偶尔跨越也是可以容忍的 。 这体现神马?网开一面!男女授受不亲 , 水里救人还顾得了那么多吗?法律法条 , 从来都只是纲举目张之“网” , 而不是“铁板”一块 , 我们的法治要允许有漏网之鱼的存在 , 让小鱼漏过去 , 将大鱼网住即可 。 高速应急车道之执法也应该如此 , 个别路段实施“抓拍” , 而对大部分路段 , 只要是不导致应急车道的堵塞 , 对个别的“借道”行为不抓拍 , 当然也抓怕不过来 , 你总不能高速公路全路段都安装监控的 。水至清则无鱼 , 人至察则无徒!天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科学技术都是双刃剑 , 究竟是改善了我们的生活 , 还是恶化了我们生存环境 , 就看怎么来应用 。 即便我们有了高速公路全路段摄像头全覆盖之能力 , 也应注意万物本然之有度 。 一定的“透明度”利于水中生物光合作用 , 也更利于鱼之隐藏而生长 。 一般将透明度控制在20到30公分间 , 太高或太低都不合适 。 “浑水”“脏水”“臭水”肯定不行 , 但“清”也必须有度 。 数千年传统秦制金字塔统治者被统治者社会“下清上不清” , 也即你往下看是清楚的透明的 , 而你往下上看是黑箱是内幕 。 一级级官吏由此而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 , 大搞“权钱色”“假恶丑”不堪交易 。 暗拍举报之方向 , 更应该是针对“权钱色”“假恶丑”之向上 ,而不应该是PP民相互举报相互倾轧而向下 。“至治 , 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 , 而不害于亲 , 民人不能相为隐 。 ”亲亲相隐出于人性 , 大义灭亲才违背人性 。 归根结底 , 连坐之相互举报就是为了让自己看清楚阳光之背后隐藏的内容 , 而其实大可不必 ,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隐私权 , 该权集合 , 即成我们社会之隐私权 。 “下清上不清” , 我们的社会不缺“下清” , 我们的社会所缺正是“上清” 。 正如同西瓜与芝麻之关系!市民李先生应急车道暗拍举报 , 还是不鼓励为妙 , 最好是网开一面 , 警告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