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某某|云南景谷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

云南景谷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 供图
云南景谷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 供图
云南网讯(通讯员 杨帆)近日 , 云南景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 。
经审理查明: 2020年3月24日 , 被告人卜某某与其女朋友贺某某(另案处理)从中国孟连县偷越国境至缅甸国勐波县做生意 。因做生意未果 , 便通过乘坐卡车、走路的方式 , 从缅甸国勐波县进入中国孟连县境内(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 , 后卜某某、贺某某二人乘坐王某某驾驶的云ABX718号越野车前往孟连县城被孟连县公安局民警拦截并抓获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卜某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之规定 , 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鉴于被告人卜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自愿认罪认罚 , 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制度 , 景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卜某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疫情防控期间 , 疫情形势严峻 , 但仍有部分公民无视国家法律规定 , 置生命健康于不顾 , 非法出入国(边)境 , 铤而走险 , 触碰法律高压线 , 无视国家关于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 , 非法偷越国境的违法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感染的可能性 , 给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带来诸多风险隐患 , 情节严重 , 应酌情从重处罚 。
【卜某某|云南景谷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偷越国(边)境犯罪案件】责任编辑: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