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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采访人员陈旭)采访人员18日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门诊特殊疾病的用药负担 , 北京出台三项医保减负新政:将重性精神病等6种疾病纳入北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 , 增加部分种类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药品品种 , 试行9种贵重药品按适当比例报销 。 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 适用于北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 。
据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6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后 , 患者门诊检查、治疗及使用相关的200余种药品 , 均可按住院费用标准报销 , 患者医药费负担将大幅减轻 。 具体疾病病种或治疗方案为重性精神病、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耐多药结核、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 。
此前 , 北京市已将恶性肿瘤、肾透析等11种疾病或治疗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 。 此次将6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后 , 北京市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扩充到17种 。
据悉 , 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品种的变化情况 , 此次针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和肾透析两种门诊特殊疾病 , 进一步增加报销药品品种 。 增加70余种药品纳入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 增加50余种药品纳入肾透析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报销范围 。
此外 , 参照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水平 , 对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使用“罗沙司他胶囊”等9种药品 , 试行门诊治疗用药按比例报销政策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 , 医保基金支付部分计入住院费用 , 封顶线执行住院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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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北京医保出台三项新政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减负】[责任编辑: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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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医保|北京医保出台三项新政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