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政策来了」物业不履行维修义务 不交物业费可不可以
雷先生向私家车930《双姐在吗》栏目咨询说 , 我家是住在顶楼 , 入住不久后就出现了渗水的情况 , 小区的单元门也时不时有问题 , 我们有告诉物业来维修 , 可是物业知道后要么是迟迟不来修 , 要么是修了好几次都没修好 , 我可不可以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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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维修义务的承担主体 ,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如果房子是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 , 那么就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维修义务;在房屋质保期届满后 , 房屋的专有部分由业主或侵权人承担维修义务 , 而房屋楼顶等小区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 , 则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义务 , 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时 , 可以使用小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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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有证据证明物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他们的维修义务 , 那么 ,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是可以酌情减少物业费的缴纳的 。
【义务|「政策来了」物业不履行维修义务 不交物业费可不可以】采访人员:刘庆 编辑: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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