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林卓廷等7人获准保释,条件包括以现金及人事担保,不准离开香港

【环球网综合报道 采访人员 赵友平】反对派议员林卓廷等7人被控暴动罪 , 今天(27日)下午 , 7人获准以现金及人事担保保释 , 不准离开香港 , 要交出旅游证件 , 并要到警署报到 。
【港媒:林卓廷等7人获准保释,条件包括以现金及人事担保,不准离开香港】
港媒:林卓廷等7人获准保释,条件包括以现金及人事担保,不准离开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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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电台网站消息 ,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7人 , 在“7·21元朗事件”被控暴动罪 , 案件今天(2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 所有被告表示明白控罪 , 案件押后至10月12日再讯 。
报道称 , 全部人员获准以现金及人事担保保释 , 不准离开香港 , 要交出旅游证件 , 并要到警署报到 。
控方表示 , 要求押后案件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 因为案件仍有20人在逃 。
林卓廷、庾家豪、陈永晞、叶鑫升、邝浩林、尹仲明及杨朗 , 被控于去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
此外 , 林卓廷和反对派议员许智峰另涉嫌去年7月6日参与“光复屯门”游行后在屯门警署外涉嫌强删去围观者手机内照片 , 他们跟其余2人被起诉 , 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 。
法官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6日再讯 。 控方反对3名男被告包括林卓廷和许智峰保释 , 但不反对女社工钟凯研保释 。
法官罗德泉先批准女被告钟凯研以5000元(港元 , 下同)现金保释 , 期间不可离开香港和须定期到警署报到 , 不可接触控方证人 。
至于林卓廷和许智峰 , 分别获准以现金5000元和人事担保5000元保释 , 两人的担保人分别是他们的女职员和女友人 。 余下一名男被告曾焌熙金额也相同 , 三人期间不可离开香港和须定期到警署报到 , 不可以任何方式接触控方证人 。 许智峯以工作为理由 , 希望法庭不下令他到警署报到和不没收他的旅游证件 , 但遭裁判官拒绝 。
对于保释 ,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曾解释过 , 香港司法制度中的保释制度不等于直接把人放了 , 而是类似于内地刑事诉讼法中的取保候审 , 这是根据行为人的危害性 , 还有其事后是否能够配合刑事诉讼程序而作出的一种权衡 。 说到底 , 保释是香港一项固有的法律制度安排 , 本身并无其他意味 。 保释了 , 不代表嫌疑人没有罪;不被保释 , 也不代表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