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马关2起陌陌、QQ交友见面……案件


近日 , 马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强奸案 , 两起案件的被告人与被害人都是通过聊天交友软件结识 , 其中一位被害人见面前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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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与本案无关
案例一:
被告人田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系陌陌(聊天APP)上认识的网友 , 认识次日二人便相约见面 。 见面后 , 两人相约吃饭、看电影 , 后又到酒吧喝酒 , 田某某于凌晨送陈某某回家后 , 强行与陈某某发生性关系 。 经审理 , 马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案例二:
被告人王某某通过加QQ好友的方式认识了被害人杨某某等人 。 次日 , 王某某将杨某某等人带到KTV唱歌 , 趁杨某某酒醉之机 , 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 。 最终 , 马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奸罪 , 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法官表示 , 在两起案件中, 被告人都是通过交友软件的搜索功能与被害人认识 , 看似方便的手机聊天软件背后,是人们会对交友软件另一端与自己对话的用户警惕性降低 , 产生出与相识时间、了解程度不符的熟悉感 , 甚至亲密感 , 从而放松警惕 。 法官提醒在信息时代交友务必谨慎 , 使用聊天交友软件务必提高警惕 。
来源: 马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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