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禁吃狗肉的意见及疑问

老西爱吃肉04-09 21:18原始标题:对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及疑问标题就是我发给相关部门邮件的标题 , 其实很多人在这样的事件中都忽略了自己的力量 ,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找到途径 , 发出自己的声音 , 邮箱是zysxzc@agri.gov.cn , 无论支持或反对 , 可以像我这样花几个小时找资料写个小作文 , 也可以花几分钟简单的写“支持”或者“反对” , 下面附上原文 。你好:日前在网络上看到了农业农村部新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及说明 , 我对其中部分内容有疑问 , 望解释 。原文提到:严格掌握以下四个原则 。 一是坚持科学 , 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 , 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 , 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 , 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国际接轨 ,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 。我对这个原则的定义有疑问 。首先 , “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驯化” , 这个“长期”是否有具体的定义?我查询了一些资料 , 在名单内的梅花鹿 , 在我国确实有悠久的饲养历史 , 但历史上的饲养多数用于观赏 , 少数为药用 , 而非肉用或更广泛意义的经济用途 , 国内真正科学成规模的饲养开始于1956年以后 。 另一在名单内的火鸡 , 驯化于美洲 , 可追溯的驯养历史约数百年 。 最早于19世纪中期传入我国 , 国内成规模养殖始于1979年(《火鸡养殖新技术》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李顺才等著) 。 另外数种引入品种我也有类似疑问 , 据目前可考资料 , 鸵鸟的驯养历史不足二百年 , 我国自1992年才引入国内并推广 。 请问贵司“长期人工饲养驯化”具体如何界定?另外 , 目前网络争论热点的竹鼠及东北林蛙等动物 , 如果按目前白名单的情况显然不在可允许的饲养范围内 。 根据我查到的资料(凌宏军等.竹鼠驯养技术 [J]. 畜牧与饲料科学,2010,31(3):198),竹鼠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名录》 , 并在近20年逐渐形成了有规模且有技术标准的养殖产业 , 在事实上符合贵司目录标准 。 中国林蛙是东北有代表性的经济蛙种 , 由于长期无节制的捕捉及生态环境的恶化 , 林蛙的野生资源日趋减少 , 近年自东北开始进行了林蛙的人工及半人工养殖 , 至今约三十余年 。 相对于竹鼠的人工驯养 , 林蛙的饲养处于正在摸索前进的状态 , 技术及相关标准正在建立、完善 。 在我查询文献的过程中发现 , 十年前相关文献较少 , 近五年文献则明显增多 , 说明林蛙的养殖技术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并有长足进展 , 假以时日必将成为稳定可靠的经济蛙种 。 而且当技术成熟后 , 人工的大规模饲养也能够解决林蛙物种濒危的困境 。 但这两种动物并未出现在贵司的白名单内 , 是被禁止了?还是说这类处于人工驯养的过程中的物种不归贵司管 , 归林业局管?其他的正在驯养过程中的畜禽要如何处理?望贵司给予确切解释 。目前争议最大的“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及“与国际接轨 ,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 , 相信贵司已收到众多抗议及质疑 , 本人提出几点疑问:百度百科对于“伴侣动物”定义为:“是一类能够和人生活在一起 , 进行亲密沟通和相互情感交流 , 能够给人们带来生活快乐的宠物 。 它们大多非常驯服 , 活泼可爱 , 机灵小巧 。 可分为八大类 , 主要有家养的犬、猫、鸟、鱼、兔、赛鸽及斗鸡等动物 。 ”除此之外 , 我并未找到正式的、官方的“伴侣动物”定义 , 请问贵司“伴侣动物“的定义从何而来?如何确定何种动物为“伴侣动物”?且为何仅限定为狗?以我目前查到的资料 , 波兰及奥地利禁食狗肉 , 港英政府于1950年制定法律禁止屠宰屠宰猫狗作为食物 。 另外美国有几个州禁食宠物 , 但其并未专门针对狗立法 , 除此之外并无更多的国家与地区明确禁食狗肉 , 事实上即使不算亚洲的国家和地区 , 目前以我可查到的有瑞士和法国的一些地区都有食用狗肉的传统 , 而世界各国对狗肉的态度事实上是“可吃可不吃” , 并无禁止 。 贵司“与国际接轨 ,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从何而来?世界上穆斯林即伊斯兰教信徒的人口约16亿 , 分布在全世界约200个国家及地区 , 世界有超过40个国家及地区是以穆斯林为主体;我国有2300万以上的穆斯林 , 有10个少数民族为穆斯林民族 , 即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及保安族 。 穆斯林禁食猪肉 , 那么按照贵司的第三、四原则猪肉理所应当的被禁 , 但事实上并没有, 请问贵司作何解释?综上 , 我反对狗作为“伴侣动物”禁食 , 并建议设立“缓冲名单”以支持新的物种驯养 。此目录的征求意见稿目前在网络引起轩然大波 , 众多反对 , 想来贵司压力甚大 , 望贵司能听取并尊重人民群众意见 , 珍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专业性及权威性 , 对此目录及其说明的制订再三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