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第二次收到限制消费令:不能乘坐高铁


IT之家8月26日消息 企查查 App 显示 , 近日 , 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延峰再次收到 “限制消费令” , 发布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为 8 月 21 日 , 案号为 (2020)京 0105 执 1924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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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限制消费令显示法院于 2020 年 07 月 27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 , 因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 法院依照相关规定 , 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限制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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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报道称 , 近日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 (2020)京 0105 执 18829 号限制消费令显示 , 法院于 2020 年 07 月 23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华强方特 (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 , 因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 法院依照相关规定 , 对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限制乐视网信息技术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延峰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IT之家了解到 , 在 5 月 12 日乐视网 2019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 , 刘延峰称 , 截止 2020 年 5 月 8 日 , 贾跃亭目前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对此乐视控股表示 , 在 5 月 12 日乐视网 2019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 , 乐视网董事长刘延峰及其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在对外公开发表的内容和言论中 , 存在严重的不实言论和误导性信息 , 不但对贾跃亭个人名誉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 而且在误导投资者 。
乐视控股表示 , 事实上 , 贾跃亭早已不实际控制乐视网 。 贾跃亭自 2017 年 7 月辞去乐视网董事长一职起便不再担任乐视网任何职务 , 后续随着前期他提名或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管的离任后 , 也再未提名或委派人员之后贾跃亭未再对乐视网的经营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公章管理、财务管理等)有过任何决策或者指示 , 已不再实际控制乐视网 。 截止目前 , 真正实际控制乐视网的系现任董事、监事、高管 。
刘延峰还称 , 贾跃亭实际控制的企业与贾跃亭个人是不同的法人主体 。 所以就算贾跃亭在美国申请的个人破产计划最终成功 , 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债务依然存在 , 乐视网将继续坚持并依法向其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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