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车辆自燃烧毁车间,维修厂把车主告上法院

【现代快报|车辆自燃烧毁车间,维修厂把车主告上法院】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柳 采访人员 顾元森)汽车在维修厂修理期间,发生自燃并烧毁了维修车间。维修厂将车主及其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车间重新装修等损失。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驳回了维修厂的全部诉讼请求。。现代快报|车辆自燃烧毁车间,维修厂把车主告上法院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2019年8月10日,潘先生驾驶汽车经过水塘坑洼地时发生磕碰,导致车头漆面刮擦,车灯进水冒烟,潘先生向车辆保险公司报了案,当天将车辆送到某维修厂。8月13日,维修厂车间发生火灾,烧毁了汽修车间内的装修及设备,潘先生的汽车和另一辆停放在车间里的汽车都被烧毁。后来,消防部门经调查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是潘先生的车辆自燃引发了火灾。
苏州吴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消防部门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结合勘察情况,认定车辆自燃。至于车辆自燃的原因,由于涉案车辆是因前部车灯进水冒烟送修,再结合起火部位为车头左侧,因车灯故障或车灯短路等原因引起自燃的可能性较大。从现有证据看,针对车灯晒干处理的维修方案是经各方商定同意的,且根据维修厂的陈述,维修厂按照该晒干方案进行了维修。但在维修过程中,吴江地区以阴雨天气为主,维修厂所陈述的在太阳下暴晒条件恐难以满足,因此难以确定维修厂将车灯安装在案涉车辆上时,车灯是否已经完成了晒干处理。
车辆自燃发生在维修厂的维修及保管期间,不论在发生火灾时车辆是否修理完毕,火灾的后果与其维修行为确有关联。因此,法院认为维修厂在维修车辆过程中构成操作不当,对于车辆的自燃和因自燃引起的火灾等损失后果,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据此,法院依法驳回维修厂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