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长租公寓又现跑路 青岛聚家公寓房产房东租客全被骗了
半岛全媒体采访人员 孙桂东
青岛聚家公寓房产管理有限公司1600元每月承租房子 , 然后1500元每月租给租客 , 才过了不到三个月 , 公司已经“失联” 。近日 , 多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 , 这家公司收了租客半年到一年不等的租金 , 而这些钱都没有给到房东就跑路了 , 公司相关负责人已经失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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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了三年仅收了三个月房租 中介跑路了
25日 , 市民兰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称 , 今年6月份 , 他接到了一家自称是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 。工作人员表示 , 他们在租房网站上看到兰先生想往外出租房屋 。他们就是做房屋中介的 , 可以直接将房屋租给他们 , 由他们统一转租给房客 。
而且 , 他们给的租金要比平时的多一些 , 签约时间也更长一些 , 这样就少了再次往外租房的麻烦 。
于是 , 兰先生就跟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签订了合同 。他把30多平米的公寓租给了中介公司 , 每个月1600元 , 总共三年时间 。6月份签合同的时候 , 中介一次性付了3个月的房租 。9月初马上就到期了 。但是 , 这几天他打听才知道 , 这家公司已经联系不上 。而且小区里有30多户 , 都是跟这家公司签订了合同被套路了 。他就去找当时租自己房子的租客 , 一打听才得知 , 租客一个月的租金才1500元 , 但是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费 。自己的租金没收到 , 租客又把钱交了 , 他跟很多房东一样 , 都陷入了难题 。租房的也不容易 , 如果将人赶走不合适 , 不收回房屋 , 自己的租金又打了水漂 。
25日下午 , 采访人员联系给兰先生做代理的经理郭先生 , 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兰先生表示 , 他也不知道具体的办公地点 , 对方都是电话联系 , 然后上门办理 , 所以一出事以后 , 他们都不知道该去哪里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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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长租房频暴雷 房东房客均受伤
不仅是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同样的类型 。之前多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 , 本报也曾报道过 。
市民张女士今年6月20日通过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了一套房子 。当时一共签了15个月的 , 张女士付了全款 , 每个月1800元 , 总共转给了中介公司房租加押金28800元 。合同、收据、房东的房产证等都有 , 一切流程都很正式 。张女士觉着没问题 , 就安心住了进去 。但是 , 过了一个月以后 , 房东突然打来电话 , 说他们并没有收到任何租金 , 中介也联系不上 。张女士这才发现被骗了 。
而类似长租房跑路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 , 套路也基本类似 。他们都是先以高价收来房东的房产 , 签订少则1年 , 长则5年的房屋托管租约 , 按月向房东支付租金 , 然后以低价租给房客 。对于房客而言 , 可以选择月付、季付或者是年付 , 时间越长 , 租金越便宜 。这种盈利模式主要靠短期内拿到大笔资金 , 利用大笔资金去投资获取更高的利益 , 赚的是时间差 。然而 , 一旦资金链断裂 , 不仅房东拿不到租金 , 房客也将面临无房可住的局面 。分页标题
新兴租房模式 监管陷困境
随后 , 采访人员采访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回复说 , 他们经过调查确认该公司已经处于“失联”状态 , 负责人也已经联系不上 。之前 , 他们就接到青岛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反映 , 包括租客跟房东同时反映问题 。两家公司的性质都差不多 , 他们也发布了关于房屋租赁业务的风险提示 。
近期 , 部分地区接连出现长租公寓“暴雷”事件 , 即机构高价收购房源 , 低于成本出租 , 存在扩张规模过快、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 , 造成房东和租客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后果 。
为维护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 防范化解风险 ,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 , 拒绝接受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机构提供服务 , 防止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目前 , 他们也在跟警方协商 , 看如何更好的处理这类事件 。
工作人员表示 , 这类公司其实属于新兴的房屋租赁模式 , 通俗的一点讲就是二房东 。他们高价从房东那里租来房子 , 然后通过分割出租等方式 , 低价租给房客 。传统的房屋中介 , 都是需要在相关部门来进行备案的 , 而且不允许房屋中介公司赚取租房差价 , 住建部门相对容易监管 。
这样新兴的房屋租赁公司 , 他们跟房东签订了合同 , 然后又转租给了租客 。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这样的操作违法 。而且 , 很多房东为了图省事 , 直接就把房子交给了这些人 。这些人利用房屋收取了租金以后跑路 , 住建部门也没有相应的职权去抓捕这些人 。他们也将相关线索移交给了公安部门 , 协商是否符合诈骗罪的形式 , 找到公司负责人然后退还相关的钱款 。
【长租|长租公寓又现跑路 青岛聚家公寓房产房东租客全被骗了】律师提醒:不可忽视法律风险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明明说 , 对房东而言 , 承担的是房租无法按合同收回的风险 , 但房东可以按照法律或合同约定主张合同解除 , 收回房屋;对于租客而言 , 因为租客与房东无合同关系 , 无权向房东主张权利 , 那么房东收回房屋 , 租客只能根据租房合同向房屋管理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 要求返还房租等 。但一旦房屋租赁公司跑路 , 租客的权益就很难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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