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幅下降!民间借贷合法利率重大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 , 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
以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 ,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 , 相较于过去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

金融|大幅下降!民间借贷合法利率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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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 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
划 重 点
重点一:未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 , 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 应认定未无效 。
解读:该规定正式明确 , 职业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 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 借款合同无效的 , 借款人仅需要返还借款本金 , 无需返还利息、违约金等费用 。
重点二: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
解读:该规定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 规范了民间借贷活动的秩序 , 避免约定过高利息引发社会和道德风险 , 从长远来看 , 也是为了降低社会融资承办 , 促进经济发展 。
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 , 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上限仅约为15.4% 。
年利率24%和年利率36%正式成为历史!
重点三:利息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属于高利放贷
解读:我国《民法典》第680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 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新的民间借贷解释贯彻了《民法典》的精神 , 规定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即属于高利放贷 。
当事人约定利率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 或者逾期利息、违约金其它费用之和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 法院均不支持 。
重点四: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无效
解读:本次新规将原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 , 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无效情形 , 修改为《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
该修改降低了认定标准 , 只要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 都属于无效的民间借贷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华视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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