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定了!9月1日起,南宁绿牌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20元


定了!9月1日起 , 南宁绿牌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20元 , 交警将加强执法
近段时间 , 各地交警部门都开展了“一盔一带”行动 , 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带头盔 , 保障自身安全 。 为了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 ,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 此前大伙格外关心的头盔问题有了明确规定 。
条例中对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问题分为了两类: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这类车主倡导戴头盔但并不强制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
这类车必须佩戴头盔 , 否则将处以罚款20元 。

电动自行车|定了!9月1日起,南宁绿牌电动车不戴头盔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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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南宁交警将从9月1日开始 , 加大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现象进行处罚 。
电动车违法充电个人与单位都将受罚
条例还明确规定 , 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时不得存在违法行为 , 在室内充电的 , 应当落实隔离和监护等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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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管理者、充电设施服务经营者应当设置专用插座 , 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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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新闻宣传处助理员陈阳:在楼道、走廊、楼梯间等地方停放电动车并充电的 , 在没有防火分隔房子里面进行充电的 , 违规使用老化电池 , 并且拉线充电的 , 这些情况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 处以个人是500元以下罚款 , 而对单位将会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市民在生活中如果发现了消防违法行为
可通过96119或“南宁消防微信便民平台”
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购买电动车认准“3C认证”标志
不符国标可向12315举报
此外 , 条例还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的监督管理 。
新国标电动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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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颜红日:不可以通过改装和改动电动自行车 , 使它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一个额定的功率 , 也不可以拆除这个限速的装置以及脚踏的设备 , 也不可以拆除这个车速的提示音装置 , 此外加装蓄电池 , 加装伞架和车棚也是不允许的 。
据了解 , 没有CCC认证的电动车将无法办理入户上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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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经营者需要注意的是 , 根据相关规定 , 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认证的电动车的行为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有违法所得的 , 没收违法所得 。 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的经营者 ,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 并按每改装一辆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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