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到劳动报酬吗?


现代快报|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到劳动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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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到劳动报酬吗?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李梦瑶采访人员顾元森)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讨薪证据吗?近日,徐州铜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仅有微信聊天截图、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支持了当事人老张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无合同无工资结算单,务工人员索要工资获法院支持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2019年3月至12月,崔某雇佣老张等10多个村民到一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老张向崔某追要工资,崔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并承诺一定尽快将剩余5万余元工资付清。老张答应了,并返回了徐州。
在这之后,老张一直通过微信向崔某要工资,但崔某拒绝接听电话,偶尔会回复老张的信息。后来,老张想去法院起诉,可他手上没有欠条,仅凭和崔某的微信聊天截图,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思来想去之后,老张将崔某告上法院。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张在崔某处从事相关工作,是典型的雇佣关系,依法理应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老张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在微信中有对账的行为,老张一直在向崔某索要工资,且明确表明工资款的数额为5万元,崔某在微信聊天中并未否定,根据现有证据,结合老张的庭审陈述,法院确认崔某尚欠老张工资款5万元。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定案证据
铜山法院法官陈栋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根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定案证据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二是非实名制微信注册时,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案件当事人;三是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四是微信聊天的内容不可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现代快报|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能要到劳动报酬吗?】满足以上条件后,在没有合同、欠条等其他证据的前提下,可以据此认定案件事实并支持原告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