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垦利区:附条件不起诉助力未检工作

“检察官阿姨,我已经被威海某大学录取了!”“检察官阿姨,我被吉林某大学录取了!”8月16日一上班,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燕凌晨陆续接到两个报喜电话,打来电话的两个孩子是垦利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小星和小金(二人均为化名) 。
时间回到2019年3月11日,垦利区某高中高二体育特长生小星和小金因琐事产生矛盾,当天晚自习之后两人分别组织10余名同学到学校操场打架,5名同学不同程度受伤 。今年3月19日,公安机关以两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将该案移送垦利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山东东营垦利区:附条件不起诉助力未检工作】办案检察官燕凌晨考虑到小星和小金案发时均不满17周岁,第一时间为两人落实了法律援助 。同时,委托东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与研究中心对小星和小金进行社会调查 。
如果案件简单一诉了之,两人不仅无法参加即将到来的高考,也会影响两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 。为及时化解矛盾,办案检察官把工作重点放在案件调解上 。在办案检察官的参与下,小星、小金的法定代理人积极与受伤学生家长沟通并进行赔偿,得到了受伤学生家长的谅解 。
综合小星和小金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形,6月17日,垦利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星和小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六个月 。该院举行了不起诉训诫活动,从不同层面对两人进行教育,小星和小金表示一定改过自新,其家长也认真检讨了自己在监护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考察机关做好后续的帮教矫治工作 。同时,该院向涉案学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加强管理和法治教育 。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目的是为需要帮助的孩子们找到航向 。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是给他们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因羁押造成交叉感染,小恶变成大错 。”垦利区检察院检察长贾永胜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