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狗打架,主人护犬心切滑跌受伤,法院:伤者也需担责|两狗打架,主人护犬心切滑跌受伤,法院:伤者也需担责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王茜 上海报道
日前,上海浦东新区人员法院审理一件案子:当魁梧的拉布拉多犬与娇小的泰迪犬“狭路相逢”时,泰迪犬主人卢阿姨因担心爱犬吃亏,飞扑向前打算抱起爱犬,岂料脚下一滑,摔成了骨折 。为此,卢阿姨将拉布拉多犬主人方阿姨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浦东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受了伤的卢阿姨也需要承担四成责任 。
2018年9月21日,卢阿姨牵着爱犬途经本市浦东浦发公园,这时,她与牵着拉布拉多犬的方阿姨遇上了 。卢阿姨说,拉布拉多犬没有牵狗绳,径直扑向自己的泰迪犬 。卢阿姨见状,打算将爱犬抱起,却因受惊摔倒受伤 。卢阿姨受伤后,于当日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后住院进行手术治疗 。原告卢阿姨认为,方阿姨对自己饲养的大型犬未尽到看护管理的义务,未拴狗绳,在扑咬过程中导致自己受伤 。为此,她将方阿姨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9万余元 。而被告方阿姨辩称,自己的狗是带有嘴罩的,不可能也不存在向卢阿姨的狗扑咬的情况 。她的狗和卢阿姨没有任何接触,她也没有看到卢阿姨摔倒,卢阿姨的伤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 。即便按照卢阿姨的说法,整个事情的责任也在卢阿姨自己身上,因为她是无证养犬 。卢阿姨在病历中自认有既往病史,本案完全可能是其自身疾病造成 。事发当天卢阿姨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了建议但卢阿姨未及时入院治疗,如有损害后果也是她自己扩大的 。
【两狗打架,主人护犬心切滑跌受伤,法院:伤者也需担责|两狗打架,主人护犬心切滑跌受伤,法院:伤者也需担责】针对判决结果,浦东法院解释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未牵绳的拉布拉多犬扑向牵绳的泰迪犬,卢阿姨在抱起泰迪犬过程中摔倒受伤,拉布拉多犬的行为和卢阿姨受伤之间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显然有因果关系 。依据前述法律规定,方阿姨理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责任不以她有过错为前提 。方阿姨认为卢阿姨受伤与其无因果关系,但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否定卢阿姨所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所以法院不予采纳 。
法官表示,拉布拉多犬戴有嘴罩且扑向的是泰迪犬,事实上也未和卢阿姨发生接触,对卢阿姨本人的现实危险程度有限 。然同为养犬人士的卢阿姨未适度应对,也未注意地面湿滑等情况,未对自身安全尽相应注意义务,且在就医时未采纳医生建议而采取保守治疗,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重大过失 。综合考量案件具体情况,法院确定方阿姨承担60%的赔偿责任,卢阿姨自身承担40%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