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长江水族要兴旺!
//什么是非法捕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 ,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非法捕捞可能触犯哪些罪名?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江津区|长江水族要兴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重庆的禁渔期和禁渔区?
截止今年的7月8日 , 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 , 重庆主城区两江四岸及相关水域已实行常年禁捕 。
涉及江津区、永川区等共20个区县 , 随着退捕工作的加速推进 , 其余水域也逐步实行暂定十年禁捕 。
//举报方式:
农业公益服务咨询举报热线:12316
公安机关举报:110或68813333
网上举报:http://gaj.c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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