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36套房产,却谎称无房:文民案深度调查


坐拥36套房产,却谎称无房:文民案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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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专案组工作人员在研判文民案情 。 石继芳 摄

坐拥36套房产,却谎称无房:文民案深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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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组织审查调查 , 文民逐渐交代违纪违法事实 , 流下悔恨的泪水 。 刘东亮 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供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管筱璞报道 近日 ,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科工办原主任、经信委原副主任文民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滥用职权罪 , 一审获刑18年 。 在其诸多违纪违法事实中 , 最引人关注的是他坐拥36套房产 , 却对外谎称无房 , 靠租房度日 。
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 , 房子和家关联颇深 , 有了房子 , 才有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 。 然而 , 在少数领导干部眼中 , 房产却因其价值高、易升值、可变现 , 异化成了敛财谋私的工具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 ,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 各种“房哥”“房姐”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 然而 , 仍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 , 开始打起“歪脑筋” , 挖空心思搜罗、隐匿房产 。
藏匿房产之多 , 令办案人员瞠目结舌
“有时一天查出一套 , 有时两天查出一套 。 ”文民藏匿房产之多 , 令负责该案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印象深刻 。
文民案源于一条举报线索 。 2017年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接到群众反映 , 文民在任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期间 , 为鄂尔多斯一家企业申报项目提供特殊关照 , 收受巨额贿赂 。 经过初核发现 , 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环评材料等问题 , 且与文民往来密切 , 企业负责人主动交代向文民行贿30万元 。
由此延伸 , 两大疑点浮出水面 。 “一是其家庭主要关系人资金流水异常 , 数额特别巨大 , 与家庭收入明显不符;二是发现大量房产 , 虽然在他家人名下并不多 , 但在其小姨子、连襟等亲属名下则多达十几套 。 ”办案人员回忆 。
当时 , 初核人员还掌握了一个情况 。 文民曾担任阿拉善盟盟委委员、副盟长 , 其间分管某部门工作 。 当年 , 该部门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 兴建了一批集资房 。 文民也要了一套 , 房款却长期拖欠 , 不仅如此 , 他还让该部门花费十几万元装修了一番 。 最终 , 这套房被他“空手套白狼”脱手出售 , 净赚82万元 。
2018年6月28日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文民立案审查调查 。 此后 , 随着专案组深挖细查 , 加上文民自己的供述 , 陆续发现其拥有大量房产 , 分布于北京、海南、珠海、青岛、威海、包头、呼和浩特及澳大利亚等地 。 经核实 , 文民实际拥有房产36套 , 其中 , 在包头任职时购买19套 , 在阿拉善盟任职时购买5套 , 在自治区发改委等任职时购买12套 , 购房支出3700余万元 。
在他的几十套房产中 , 除了少部分来自直接索要外 , 大部分房产都有一个共性特点 , 那就是“利用其职权通过他人运作 , 低买高卖获利 , 中间还掺杂着索要、放贷、顶账、更换、装修、他人代付款等问题 , 调查难、取证更难” 。 办案人员举例 , 文民调到呼和浩特后 , 也动了买房子的念头 , 但他当时在自治区发改委任职 , 对当地的房地产商“无力制约” , 就找门路通过其他领导从中协调 , 以低价买房 。
文民曾看上一处高层住宅 , 通过上述手段运作 , 拿到了每平方米6000元的内部价 。 等到定好房后 , 他又要求直接调换成市价每平方米9000元的洋房 。 更有甚者 , 即便他不分管这个单位 , 只要听说有相对便宜的集资房 , 就要动用各种关系“凑一脚” 。分页标题
据办案人员介绍 , 文民之所以热衷于房产“置业” , 与他的工作经历不无关系 。 由于他曾在发改系统长期从事经济工作 , 对相关政策、房地产走势颇有研究 , 所以很早就开始买房 。 “在投资上他有眼光、获利颇丰 , 但是不要忘记 , 他所投入的原始资本 , 却是来自于违纪违法所得 。 ”
经查 , 文民自1995年担任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 , 从利用职权索要矿区地税局职工福利房开始 , 便走上了贪腐之路 , 直至2018年落马 , 时间跨度长达23年 。
正是凭借着“辗转腾挪、低买高卖”的手段 , 文民先后出售房产14套 , 获利近千万元 。 此外 , 他还借由出租房产非法获利600多万元 。
买的房子越多 , 被套得越深
办案人员介绍:“几十套房产无一在文民名下 , 均由亲属或朋友代持 。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 , 后期文民对于买房投资几乎陷入狂热 , 身边实在找不到可以代持的人 , 他就索性交给了一位相识的售楼人员 。
“老实说 , 像连襟、小姨子这些亲属代持房产 , 查起来还相对容易 , 像售楼人员这种没什么关联的人 , 的确很难发现 。 ”办案人员表示 , 起初只是发现文民去过这套房子、交过水电费 , 调取相关资料却发现签名并非他本人 , 而是这家开发商的一位售楼人员 。 经过反复调查核实 , 他们两人间并无特殊关系 , 也没有支付报酬 , 只是“熟人间帮个忙” 。
不仅如此 , 为了避免在房产交易登记系统留下痕迹 , 文民的大部分房产都没有办理产权证 , 甚至连网签手续都没有 。 开发商对此也颇感意外:“这个房主怎么交钱签完合同后 , 就再也不出现了?催他办手续也不来 。 ”只有到了准备出售时 , 他才会配合买家办理相应的手续 。 此外 , 考虑到女儿在澳大利亚留学 , 他还特意通过地下钱庄转出去一笔资金 , 在墨尔本购置了一套房 。
“私欲膨胀、贪索成性” , 是专案组对文民的判断之一 。 除了热衷房产投资 , 搜罗奇石也是他的一大爱好 。 名义上是收藏 , 实际上无非是借机敛财或附庸风雅而已 。 只要在下属办公室看中了哪块石头 , 他基本就是直接搬走 。 房子也就成了安置奇石的仓库 。
办案人员在文民家中惊讶地发现 , 未穿过的高档西服、衬衣、裤子、鞋各有数百件之多 , 鞋就几乎装了一车库 。 “他就是‘抠’ , 到哪里都爱索取 , 遇到一些需要去下面盟市出差公干的情况 , 就故意不带西服、衬衣 , 等着人家给‘安排’ 。 十几年下来 , 就慢慢攒了这么多 。 ”
“对抗组织、心存侥幸” , 则是他给专案组留下的另一个深刻印象 。 早在正式立案前 , 文民就主动登门 , 表示想向组织说明问题 , 但始终避重就轻 。 他深知自己的资金资产见不得光 , 也无法隐瞒 , 就统统推到自己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身上 。
在审查调查前期 , 文民将房产证、购房合同、金条、首饰、手表、石头、服装等财物转移到北京、呼和浩特、包头等15个地方存放 。 到案后 , 他则表现出两面派的行事作风 , 表面上积极配合组织、既诚恳又委屈 , 但在交代实质问题上 , 却极力闪躲回避 , 全靠办案人员一点点“挤牙膏” , “抠”出一星半点线索 。
文民不断倒腾房产的初衷 , 原本是想借助自己的眼光和市场判断 , 通过不动产置业让资产保值增值 , 等到退休后再设法变现 。 正因如此 , 他并没有急于挥霍、沉湎于物质享受 , 其在被查后忍不住忏悔:“收了那么多石头 , 也只是绊脚石;买了那么多房子 , 自己也被套进了房子里 。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今年3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 , 通报透露其“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6月9日 , 恒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国华出庭受审 , 涉案金额高达103亿元 , 被控曾向某公司索要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一套别墅 , 折合4.74亿余元;近期获刑的黑龙江省贸促会原党组书记、会长王敬先 , 曾收受下属斥资2702.5万元为其子购置的一套北京房产…… 分页标题
这些房产 , 或明着索取 , 或暗地收受 , 和文民的那几十套房产有一个共同点 , 即都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 一直被视作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 。 2017年 , 中办国办印发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 , 第四条对于房产事项特别强调 , “已登记的房产 , 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为准 , 未登记的房产 , 面积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为准 。 ”实际填报中 , 一些部门还特别提示填报人 , “已进行网签或已签订购房合同 , 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应填报 。 ”
据办案人员回忆 , “文民每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都不如实填写 , 仅填报三四套房产蒙混过关 , 用以规避组织监督 。 ”基于此 , 最终认定的违纪事实包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没有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 , 透过文民案可以发现 , 少数领导干部并没有如实向组织报告自己拥有房产或其他固定资产的情况 , “因为来路不正 , 所以他们既不敢、也不想 。 ”
在庄德水看来 , 不能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理解为一项单一制度 , 而应看作一个综合性的制度体系 , 其中既包括前置性的对于申报内容的系统审核 , 也包括中间的信息查核及事后的追责 。
“这就需要运用技术手段 , 通过插上科技的翅膀 , 让制度长牙带电、更加精准 , 比如运用大数据分析领导干部大额资金开支、洗钱以及正常收入与其大额开支不相称的问题 。 ”庄德水认为 , 这样才能在形成约束的同时 , 让领导干部认识到制度的权威性和重要性 。
打扫战场促战后重建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文民案件后 , 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 , 以“打扫战场”促“战后重建” 。
考虑到文民违纪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阿拉善盟和自治区发改委任职期间 , 加之以该案为延伸又查处了两名发改系统的处级干部 , 自治区纪委监委与派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共同成立工作组 , 深入推动自治区发改委以案促改工作 。
工作组通过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深入访谈 , 强化案件剖析 , 深入查找发案共性规律和个性特征 , 实现对自治区发改委不同层级、不同业务、不同对象廉政风险的全面掌握 , 进一步发现监督管理的盲点、机制制度的漏洞 。
针对自治区发改委在指标分配和项目审批环节易发多发的问题和潜规则 , 工作组鼓励被谈话人员将个人经历和所见所闻讲清讲明 , 据此整理列出《发现廉政风险点和潜规则清单》 , 对发改委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污染源进一步深入掌握 , 并梳理形成《收到的意见建议清单》 , 从选人用人、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责任落实、加强评审、日常监督检查、政策性奖补资金发放、领导干部干预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
【坐拥36套房产,却谎称无房:文民案深度调查】在以案促改中 , 工作组督促自治区发改委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 ,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 进一步查找风险漏洞 , 完善权力运行流程 , 建立健全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