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9年1511人获刑,许昌魏都法院公布一批酒驾典型案例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杜文育 李思远 通讯员 刘彩燕
7月21日 , 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获悉 , 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9年以来 , 仅魏都区法院就审理了1511名司机因醉驾获刑 。
综合分析 , 酒驾多发于凌晨深夜、偏僻路段、农村地区;酒驾的类型以小轿车、电动车、摩托车居多;从年龄段来看 , 大部分集中在20至50岁;从性别来看 , 酒驾的男性远超女性 。
夏季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期 。 魏都法院公布一批酒驾典型案例 , 给司机以警示 。
党员、公职人员醉驾 , 坐牢还会丢“饭碗”
2017年2月14日20时许 , 身为党员的范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小轿车 , 沿新兴路自西向东行驶至新兴路与魏文路交叉口时 , 被交警拦下 。 经酒精测试 , 范某每100ml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31.584mg , 属醉酒驾驶 。
【酒驾|9年1511人获刑 , 许昌魏都法院公布一批酒驾典型案例】法院审理后 ,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范某拘役两个月 , 并处罚金1万元 。 随后 , 范某被开除党籍 。
无独有偶 , 2019年5月22日14时6分许 , 许昌市某公职人员赵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 , 沿新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飓风宾馆门口时 , 撞到横穿马路的两名行人 , 造成一人轻伤一级 。 经鉴定 , 赵某每100ml血液内含乙醇321.164mg , 属醉酒驾驶 。
法院审理后 , 判决赵某犯危险驾驶罪 , 判处拘役三个月 , 并处罚金1万元 。 刑满释放后 , 赵某被开除公职 。
酒驾被查拒不配合 , 咬伤交警胳膊
2017年9月8日 , 家住建安区的秦某中午喝了不少酒 。 他认为交警查酒驾一般都是在18时以后 , 自己运气不会那么差 , 17时许 , 他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 , 被执勤交警拦下例行检查 。 秦某拒不配合 , 使用暴力妨碍公务 , 并咬伤交警的左前臂 。 经鉴定 , 交警受伤程度为轻微伤;秦某每100ml血液内含乙醇106.255mg , 属醉酒驾驶 。 案发后 , 秦某家属代为赔偿执勤民警损失 , 获得谅解 。
法院审理后 ,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秦某拘役三个月 , 并处罚金1万元;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 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 , 并处罚金1万元 。
醉驾出车祸 , 刚出病房就进牢房
2018年1月23日20时许 , 孙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 , 沿南外环自东向西行驶至南外环与延安路交叉口西200米处路南时 , 与对向而来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 。 车辆报废 , 孙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往医院重症监护室 。 经检测 , 孙某每100ml血液内含乙醇189.925mg , 属醉酒驾驶 。
交警认定 , 孙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 因孙某受伤较严重 , 魏都法院推迟至2019年5月16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 考虑到孙某认罪态度较好 , 孙某因此次事故受重伤未恢复 , 判处孙某拘役2个月 , 并处罚金1万元 。
酒劲上头停车休息 , 教师被当场查获
2019年8月16日 , 某乡镇学校的教师刘某 , 下午放学后驾车到市区一家饭店吃饭 。 21时许 , 酒足饭饱的刘某开车回家 。 由于害怕被交警查到 , 他挑选偏僻的路线行驶 , 行车途中酒劲上头 , 刘某停车休息 , 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经司法鉴定 , 刘某每100ml血液内含乙醇161.451mg , 属醉酒驾驶 。
法院审理后 ,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一个月 , 并处罚金6000元 。
酒后骑摩托车、电动车同样违法
2019年9月27日 , 房某与朋友约了晚上的酒局 。 他先把小汽车停到家中 , 后骑着电动车到饭店 , 吃饭时喝了不少酒 。 在返回家中时 , 房某车速过快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 , 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 经检测 , 房某每100ml血液内含乙醇212.32mg , 属醉酒驾驶 。
法院审理后 ,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房某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 , 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