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中小微企业看过来,我市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延长

长江日报-长江网7月20日讯(采访人员吴曈)市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延长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称,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将延长我市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
其中,我市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的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医药、食品、餐饮、配送流通在营保供企业可同时享受,用户可通过自证、告知承诺等方式申请办理 。
在用电价格优惠方面,现执行大工业(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单一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电力用户,除高能耗行业外,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
《通知》还指出,将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确保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及时执行到位,确保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
【编辑:邓腊秀】
【用电|中小微企业看过来,我市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延长】(作者:吴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