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喜欢在二手平台淘货的你:小心误入“杀鱼盘”


物品闲置不舍得丢 , 很多人会选择在二手平台进行转卖 , 买家在二手平台淘货交易 , 图的也是实惠 。 殊不知 , 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眼里 , 这些买家就成了鱼塘里的“鱼” 。 利用二手交易 , 诱骗买家线下联系 , 点击虚假链接付款 , 这种网络诈骗在“行业”里有一个专属名词叫作“杀鱼盘” , 它体现了网络诈骗广撒网、短平快的特点 , 分别由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洗钱分赃的“船长”、寻找受害人并引导付款的“渔夫”以及在二手交易平台淘货的被害人“鱼”构成 , 完成“杀鱼”即行骗成功 。
分工明确的“打鱼”体系
2019年9月 , 河北邯郸的马某在一个二手交易平台看中一台苹果手机 , 卖方建议微信详谈 , 讲好价钱后 , 对方发来一个付款链接 。 马某打开链接后发现确实为先前浏览过的二手平台支付页面 , 于是爽快地付款3700元 。 然而 , 货款到账的下一秒 , 他发现自己已被卖家微信拉黑 。
远在山西临汾的石某与马某遭遇的骗局差不多 。 2019年9月 , 石某也是在一个二手交易平台遇到了卖二手手机的卖家 , 同样的套路:微信议价 , 点击购物链接付款 , 拉黑 。 石某被骗1600元 。 被骗后 , 马某和石某的选择出奇一致 , 他们在网上搜索“二手平台”“被骗”等关键词 , 发现自己是众多“杀鱼盘”的被骗者之一 。
“这个方法看起来挺容易骗到人的 , 所以我就开始研究了 。 ”两名被害人没有选择报警 , 却起了“赚钱”的念头 。 通过加入“钓鱼”群 , 马某和石某接触到了能提供技术支持的“船长”——即提供源代码、制作“高仿”付款链接的人 。 就像他们曾遭遇的那样 , 假装卖家在正规二手平台发布低价热销物品的信息 , 诱导买家脱离平台在微信、QQ中点击链接付款 , 成功“杀鱼” 。
建立这一套“打鱼”体系的是广州一所职校的两名学生 , 雷某和张某 。 2019年8月 , 雷某在一个计算机技术交流群中偶然了解到“钓鱼网站” 。 由于自己本身学习的就是计算机方面的知识 , 他很快就自学了如何模仿正规的二手交易平台 , 搭建高仿的“钓鱼网站” , 并开始在网络上寻找“商机” 。
“我自己不用‘钓鱼网站’骗钱 , 我只是租给别人 。 ”虽然雷某声称自己只是“搬运工” , 但他也承认 , 别人购买“钓鱼网站”的唯一用途 , 就是网络诈骗 。 据雷某交代 , 他将搭建的“钓鱼网站”以每月几百元的租金租给多条下线 , 即“船长” , 每个“船长”再各自发展多条下线“渔夫” , 由“渔夫”在二手购物平台广撒网 , 发布低价物品出售信息来诱“鱼”上钩 。 付款过程中 , “船长”将“钓鱼网站”提供的支付链接 , 与电商平台的购物卡或者QQ充值卡的支付接口连接 , 这样 , 被害人的付款就被用来购买了这些购物卡、充值卡 , 事后“船长”再将卡转卖套现 。 所得钱款 , 由“船长”和他的“渔夫”按比例分赃 。 成功运营一段时间后 , 雷某的同班同学张某也加入到这一行列 , 两个月不到 , 两人通过月租“钓鱼网站”非法获利数万元 。
400余人受骗落入“杀鱼盘”
2019年10月15日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一名受害者小马在二手平台购买尼康相机时 , 遭遇“杀鱼盘”后报警 。 虽然线索有限 , 但办案民警始终紧盯不放 , 最终确认河北省易某有重大嫌疑 。 11月2日 , 警方奔赴河北省 , 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易某 。
经审讯 , 易某交代 , 自己是在一个QQ群中认识了“上线” , “上线”教他如何利用虚假购物链接赚外快 。 两人分工明确 , 易某负责寻找下手对象 , 谈妥价格 , “上线”则负责将虚假支付链接发给易某 , 诈骗成功后 , 每单易某可分到七成 。 通过进一步审讯 , 警方锁定了这名“上线”的真实身份为何某 , 11月15日 , 在何某居住地将其抓获 。
警方发现 , 何某手下 , 不但有像易某一样的“渔夫”十余人 , 而且还有十余名“船长” 。 由此 , 一个冒充二手购物平台、制作虚假链接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 , 且其虚拟身份经常更换 , 经过大量的数据比对碰撞 , 专案组终于在成千个网络虚拟身份中 , 逐一关联到真实身份 , 确认了团伙成员 , 并掌握到相应的落脚点 。分页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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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涉案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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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作案使用的手机和非实名手机卡
经前期周密安排部署 , 2019年11月底 , 武进警方专案组抽调50余名精干警力 , 分批奔赴重庆、广东、湖南、江西、山东、广西、河南、河北等8个省份开展抓捕工作 , 成功抓获团伙成员23人 , 当场查获手机70余部、电脑20余台、电话卡300余张等作案工具 。
2019年12月2日 , 犯罪嫌疑人易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武进区检察院批捕 。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 ,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 , 且系电信网络诈骗 , 打款方式也异于其他电信诈骗案件 , 因此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武进区检察院针对此案迅速反应 , 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和定罪关键点 , 提前介入 , 引导办案民警收集、调取电子数据等重要证据 , 特别是调取保存“钓鱼网站”后台数据信息 , 犯罪嫌疑人QQ、微信聊天记录 , 支付宝平台交易数据 , 电商网站购物卡订单信息等电子证据;引导公安机关规范取证 , 如电子数据办理封存手续、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时制作笔录等;建议公安机关分析后台数据核查被害人具体信息以及犯罪嫌疑人犯罪数额确定等方面继续补充侦查 , 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坚实的证据基础 。
从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月21日 , 全案19名嫌疑人陆续被提请审查批捕 。 承办检察官严谨审查电子数据等客观性证据 , 建立与犯罪事实的关联 , 形成证据锁链证实犯罪事实 。 通过剖析后台软件数据、QQ、微信聊天记录、电商平台交易数据等客观性证据来验证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目的 , 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能与其他客观性证据相互印证 , 实现精准定罪定性 。 在证据证明和责任认定方面 ,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 利用系统思维 , 综合认定全案 , 准确把握共同犯罪的“明知”、主从犯区分、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方面的认定 , 最终核实被害人400余人 。
被害人“缺失”如何认定犯罪金额?
普通电信网络诈骗通常是点对点的打款方式 , 然而在“杀鱼盘”中 , 被害人的钱款并非直接打入被告人的账户中 , 而是购买了电商平台的电子购物卡或Q币充值卡 。 通过核查被告人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诈骗团伙上下线之间的聊天记录、被拉黑的被害人账号以及被告人的购物平台账号的订单等信息 , 承办检察官核实到400余名被害人 。 但由于被告人使用的各种社交软件账号和购物平台账号均为购买的“小号” , 并非实名 , 所以大量被害人信息仍无法准确核实 。 在被害人“缺失”的情况下 , 该案中被告人之间的转账记录是否还能被认定为犯罪金额呢?
根据2016年12月20日出台的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 , 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 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 , 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 , 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 , 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 , 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 , 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
据此 , 承办检察官认为 , 认定犯罪金额不能仅从查找被害人的角度 , 而是应该立足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具有技术性强、隐蔽性大、跨地域性广的特点 , 其电子数据未知性大、隐匿性强且稳定性差 , 这些特性将导致电子数据容易灭失、被害人信息无法逐一收集等 , 所以在司法实务中 , 无法查实所有被害人是网络诈骗案件的常态 。
同时 , 根据最高检2018年11月发布的《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 , 对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账户 , 不能简单将账户内的款项全部推定为“犯罪数额” , 还要判断犯罪集团是否有其他收入来源 , “违法所得”有无其他可能性 。 综合审查现有证据后 , 承办检察官认为 , 被告人的账户确为诈骗所得、电商平台的账户订单确为他人付款购买 , 且通过全案证据排除了上下线其他经济往来 , 排除合理怀疑 , 再综合已查明的被害人陈述、交易记录、电子数据等 , 足以证实“违法来源”的排他性 , 因此 , 检察官将上下线转账记录均认定为犯罪金额 , 该案涉案金额总计达100余万元 。分页标题
该案因案件数多、犯罪嫌疑人多 , 共分12个案件批捕、起诉 , 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5月29日 , 雷某等19人因涉嫌诈骗罪陆续被武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脱离正规平台易踩“雷”
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 , “套路”之多让人防不胜防 。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2020年《法治蓝皮书》显示 , 电信网络诈骗仍呈高发趋势 , 且运作模式呈现更加明显的专业化、公司化趋向 , 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智能化 ,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逐渐形成恶意注册、引流、诈骗、洗钱等上下游环节勾连配合的完整链条 , 也形成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范式” 。
在该院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中 , 除了通过低价二手交易进行诈骗的“杀鱼盘”之外 , 还有以投资理财为名设“杀猪盘”实施诈骗、以网络刷单返现实施诈骗、以裸聊为饵通过App软件非法获取用户信息后实施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在婚恋网站交友实施诈骗、以办理贷款为由设各种名目要求缴纳保证金实施诈骗等类型 , 这些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群体广泛 , 作案手段也更为隐蔽 , 犯罪分子往往潜伏在各大论坛、贴吧和购物平台 , 先在正规平台寻找“猎物” , 再诱导受害人脱离平台转到微信或者QQ上 , 点击由他们提供的“高仿”网站链接进行交易 。
【案件侦办|@喜欢在二手平台淘货的你:小心误入“杀鱼盘”】为了有效打击治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 司法机关陆续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等 , 织密法网 。 司法机关与工商、通讯、金融机构等部门完善联动机制 , 严厉打击制售、贩卖身份证、银行卡 , 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 形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合力 。
2018年11月底 , 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 成效显著 。 为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 公安部与网信、工信等部门以及互联网企业密切协作 , 建立了预警拦截系统 , 在全国推广“96110”反诈专线 , 共向各地推送预警线索170万条 , 劝阻受害人101.6万人次 ,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1亿元 , 会同金融监管机构持续完善健全涉案资金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 , 止付冻结涉案银行账户55.5万个 , 拦截涉案资金373.8亿元 。 2019年 , 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0万起 , 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万人 , 同比分别上升52.7%、123.3% , 发案数同比下降3.1% 。 武进警方破获的“杀鱼盘”案件就是这次专项行动的成果之一 。
除了司法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 ,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网络购物还是网上交友 , 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 , 使用平台提供的交流系统进行沟通和交易 , 凡是绕开正规平台由陌生人提供的来路不明的App软件或者网站链接、二维码 , 不要轻易点击下载和注册 , 防止个人信息被盗取 , 财产遭损失 。 市民一旦受骗 , 一定要及时报警 , 并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信息等关键性证据 。 各大网站、电商平台也要加强网络安全防范 , 有效提示和拦截站外钓鱼网站 , 强化技术升级 , 严防犯罪分子抓取链接制造“高仿”网站 , 对可疑违法信息应进行屏蔽或封号等 , 从源头上维护网络环境安全 。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夏丹 施榕娜 卢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