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违法放贷1000万,农商银行曝违法放贷窝案,造成损失870万,支行行长等5人悉数获刑


揭阳农商银行曝违法放贷窝案:支行长郑勇明为主的集体作案 , 另外还有副行长黄洁忠及3名信贷员均被判刑 。 日前 ,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 , 原审判决认定: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前身为揭阳市区**信用合作联社榕城信用社 , 下称农商行江南支行)于2011年6月1日更名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 。 郑勇明为农商行江南支行行长 , 负责全面工作及信贷业务审批;黄洁忠为农商行江南支行副行长 , 负责信贷管理、审查岗工作;郑晓东、蔡晓生、金东阳为农商行江南支行信贷员 , 负责信贷调查岗贷前调查工作 。

每日经济新闻|违法放贷1000万,农商银行曝违法放贷窝案,造成损失870万,支行行长等5人悉数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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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至2011年7月期间 , 时任农商行江南支行行长的郑勇明在明知郑少强、郑少壮(均已被判刑)多次借用李静光等22人的名义虚构借款用途的情况下 , 授意黄洁忠、郑晓东、蔡晓生、金东阳违反银行相关规定 , 在未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等申贷条件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 通过信贷调查岗贷前调查和审查核准岗的审核 , 然后郑勇明自己同意审批发放贷款 , 所贷款项由郑少强、郑少壮实际使用 。
后因郑少强、郑少壮生意经营不善 , 无法归还贷款 , 造成银行贷款损失共计人民币(下同)870万元 。 期间 , 金东阳参与违法发放贷款25笔(11人) , 每笔数额为40万元 , 共计违法发放贷款1000万元(已归还) 。
2018年10月26日 , 郑勇明、郑晓东、蔡晓生、金东阳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 , 并如实供述各自罪行 。
原审法院认为 , 郑勇明、黄洁忠、郑晓东、蔡晓生身为银行的工作人员 ,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金东阳身为银行的工作人员 ,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郑勇明犯违法发放贷款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 罚金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 另黄洁忠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24个月不等 。
值得注意的是 , 一审判决宣告后 , 郑勇明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 , 提出本案是以单位名义作出 , 违法所得也归单位所有 , 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等 。
【每日经济新闻|违法放贷1000万,农商银行曝违法放贷窝案,造成损失870万,支行行长等5人悉数获刑】最终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原判量刑并无不当 , 应予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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