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论证|《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专家论证

扬子晚报网7月19日讯(采访人员 季宇轩)近日,扬子晚报采访人员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档案办法》)通过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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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钧称,档案工作是公积金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职责追溯提供了凭证依据。随着政务便利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我省“智慧公积金”的深入推进,公积金档案存量电子化和增量数字化越来越常态化,《档案办法》的编制要着重规范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电子档案形成、办理、传输、存储和利用的全过程管理,要充分采用电子签章、数据封装等先进技术,做到档案共建、数据共享、责任明确、安全可靠。
【 专家论证|《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暂行办法》通过专家论证】会上,专家组一致认为,《档案办法》的编制和实施将对规范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和推进公积金档案数字化电子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前瞻性,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