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时|长春交警重要提醒

【 车时|长春交警重要提醒】各位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经历了史上最短的一个学期,本学期即将结束。暑假期间,同学们自己或和家人出行、旅游的机会也将增多。通过近三年来对12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抽样调查和分析来看,儿童步行交通方式死亡人数较多,12岁以下儿童骑车伤害不容忽视。为了确保同学们安全愉快地度过暑假,交警部门整理了同学们出行的相关交通安全提示,无论是步行、骑车还是乘车,小朋友外出时要时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提高自我的保护意识。
步行时交通安全
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时紧靠道路右侧行走;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要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走路时精神要集中,不要听随身听、玩手机或看书报杂志,不要在道路上游戏、追逐打逗或攀越交通隔离设施。
骑车时交通安全
要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的车辆、行人。通过路口时,要看交通信号灯,遇红灯时要停在停车线以外,黄灯闪烁时已驶过停车线的可继续骑行,否则应立即停车。当骑车转弯时,要提前伸手示意并观察后方来车,不能突然猛转。同时,还要注意不要骑行过快,不要骑车追逐或曲折行驶、扶肩并行,更不能手中持物、双手离把或驮带他人,杜绝骑制动不完善的自行车上路,拒绝无证驾驶机动车。
乘车时交通安全
在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在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拒绝搭乘无牌、改装、拼装车和超载的车辆。在乘坐公共汽车时,要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等候,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车辆行驶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乘坐亲属或熟人驾驶的车辆时,切不可与驾驶员和乘车人嬉戏,妨碍驾驶员正常驾驶。
小朋友们要记住,出行时一定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时刻注意交通安全。生命可贵!无论何时何地,请同学们务必将交通安全记在心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为父母和亲戚朋友做好遵章守纪的小模范,真正过一个平安而有意义的暑假!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