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N|贵阳男子非法销售VPN软件获利约10万 被行政拘留

_原题是:非法销售VPN软件获利约10万 , 贵阳一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贵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微信公众号"贵阳网警巡查执法"7月17日消息 , 2020年6月底 , 贵阳南明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 南明辖区内有人在通过私自架设服务器 , 建立VPN通道非法访问境外服务器 。

VPN|贵阳男子非法销售VPN软件获利约10万 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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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现场 。 微信公众号@贵阳网警巡查执法图
早在2017年 , 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清理规范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的通知》已作出明确规定 , 在我国 , 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 , 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 。
南明网安高度重视 , 立即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查 , 并很快锁定了违法嫌疑人支某 , 在贵阳市南明区嘉润路档案馆附近将支某抓获 。
据查 , 支某于2016年建立名为"日本综艺"的网站 , 通过充值网站会员就可免费使用VPN的方式为网站引流 , 从而达到提高网站盈利的目的 , 截止查获前已非法获利约10万元 。 支某非法销售VPN软件 , 违规开展跨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行为 , 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等规定 , 南明分局依法对支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
【VPN|贵阳男子非法销售VPN软件获利约10万 被行政拘留】网警提醒称:VPN作为一种计算机网络通用技术 , 常见于防火墙、路由器等应用场景下 , 具有安全加密、传输提速等特点 。 外贸企业、跨国公司因自己办公的需要 , 需要用专线的方式开展跨境联网时 , 可以向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有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 。 但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 , 无国际通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 租用国际专线或者VPN , 违规开展跨境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 , 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 而受到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 。 南明网安下一步也会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 对滥用VPN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