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火灾报警不及时 负责人被拘10天

深圳特区报讯(采访人员 罗世伟)日前,坪山区马峦街道一工厂仓库失火,相关单位负责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延误了救援时机,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经查,此次火灾过火面积300余平方米,初步认定系电器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据深圳消防部门介绍,仓库失火时间为当日19时30分之前,而消防接到报警时间间隔超过10分钟,报警电话还是周边群众所拨打。该单位现场人员在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报警,而是自己灭火,单位负责人也没有组织人员报警,错过了最佳灭火时机,导致了严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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