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杲凤存涉嫌受贿等罪一案一审开庭,李云鹏被公诉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集宁区公安局原局长杲凤存 涉嫌受贿罪等罪一案一审开庭
2020年7月9日 , 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集宁区公安局原局长杲凤存(正处级)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徇私枉法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
【法制|杲凤存涉嫌受贿等罪一案一审开庭,李云鹏被公诉】
法制|杲凤存涉嫌受贿等罪一案一审开庭,李云鹏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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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杲凤存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副局长、集宁区公安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杲凤存作为集宁区公安局局长 , 承担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责 , 但其不依法履行职责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 依法应当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杲凤存作为司法工作人员 , 徇私枉法 , 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杲凤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 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 差额特别巨大 , 且不能说明来源 , 依法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庭审中 , 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 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 本案将择期宣判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被告人李云鹏提起公诉 日前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占用农地罪对被告人李云鹏(原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县副县长、卓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提起公诉 ,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