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首付比例等问题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解答

半岛采访人员 于红靓
近日 , 有网友咨询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首付比例等问题 , 对此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详细解答 。
申贷条件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 借款申请人须在岛城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 , 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 , 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 , 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
贷款额度
【申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首付比例等问题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解答】借款人购买首套住房的 ,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 ,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二套住房的 , 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 ,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购买新建住房的 , 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即二手房) , 房龄10年以上(不含10年)的 , 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 , 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
认房又认贷
岛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申请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岛城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