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下药”男子被刑拘,全社会的警觉值得点个大大的赞

深圳一女子在餐厅疑遭同行男伴下药一事 , 引发社交平台的持续关注 , 事件进展也陆续反馈到公共层面:涉案嫌疑人被福田警方以涉嫌强奸刑拘 , 及时出手制止“下药”恶果出现的店员及其店铺得到商场奖励 , 本案被害人亦对外公开表态“不接受道歉和辩解” , 并认为“站出来为潜在的受害者发声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 。
好险 , 也好棒!
一次用心险恶、行为卑劣的“下药”举动 , 嫌疑人所供之所谓“寻求刺激”的意图没有得逞 , 首先要归功于及时发现、机智介入并行动的店员 。 正是因为他看似举手之劳的“教科书式”营救操作 , 使得本案被害人得以周全脱身 , 并让后续被害人报警、警方及时介入成为可能 。 这也让一个确定无疑的信念通过本案得以传达给公众:不仅“邪念切莫生 , 伸手必被抓” , 而且全社会各尽本分的警觉和及时出手 , 是如此弥足珍贵 , 如此不可或缺!
事实上 , 店员的仗义出手 , 不仅是在见义勇为 , 也是在履行法定职责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宾馆、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 , 明确提出了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 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 必须“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 但问题在于 , 在实践层面因为具体法律的强制力受限 , 使得发生相关纠纷后的维权成本高企(更何况 , 一般类似情况因为“民转刑”的存在 , 使得严惩犯罪嫌疑人的需求压倒了深究商家责任的想法) , 这也使得本来只是“尽了本分”的店员与店家 , 显得难能可贵 。
同行男伴“下药” , 熟人作案 , 或许作为社会新闻来说足够惊悚 , 但从刑事案件的相关数据中却可以看到 , 类似的情况、手法在性侵犯罪中一直都不在少数 。 “下药”被当场抓包 , 嫌疑人对其行为、动机也供认不讳 , 即便在常人看来 , “下药”离强奸犯罪可能还相距甚远 , 但在法律层面却已经是犯罪未遂场景 。 而现行《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理态度一直都非常明确 ,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 只是比照相关既遂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而绝非不处罚 。

深圳“下药”男子被刑拘,全社会的警觉值得点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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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店铺监控录像截图 。
至于本案刑事侦办流程如何进展 , 则有赖警方介入后的进一步扎实工作 , 特别是相关证据的收集、固定与拓展 。 比如嫌疑人在供述中提及的相关药物 , 其具体的购买数量、使用频次 , 都需要有证据层面的核实与审查 , 以辨明嫌疑人是否存在针对其他被害人的侵害行为 , 以及疑似的犯罪准备 。
更令人细思恐极的是 , 此番恶性案件的嫌疑人 , 居然胆敢在公共场合“下药” , 其肆无忌惮或许就因为 , 在惯常环境中 , 有相当数量的人不愿(或不敢)轻易介入所谓“别人的事”“家务事”等自认为容易惹麻烦的情境 , 不仅是本案之类可能涉及强奸犯罪的情况 , 也包括类似更常见的家暴、传销等场景 。 嫌疑人的“下药”举动 , 或许避开了被害人 , 却完全无视众目睽睽的目击 , 这已经是对整个社会道德底线与容忍程度的公然挑衅 。
可以说 , 法律对本案的处理态度 , 很大程度上将意味着是否能够警示并遏制相关犯意举动 , 震慑那些已经买了药、在寻找下药机会的人 , 也鼓励并唤醒那些想出手、却又忌惮惹麻烦的普通公民 。
不是所有的被害人都能有幸遇到及时仗义出手的旁观者 , 但所有人却都必须能等到并享有法律的制度庇佑 , 这是对良好社会治理的基本预期 。 而对恶保持足够的警觉 , 对所有发生在你我身边的冒犯与侵害都不无视、不妥协 , 则是对全社会所有人发出的一个倡议 。
【深圳“下药”男子被刑拘,全社会的警觉值得点个大大的赞】编辑:张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