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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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一个自称省某厅副厅级干部 , 并马上要去某地当市长的官场能人 , 在朋友们面前吹得天花乱坠 , 他甚至还向人承诺 , 当上省长助理时分你几百万 。 在如此耀眼的光环下 , 找他办事的人络绎不绝 , 他也因此大发其财 。 但也应了那句话 , 出来混 , 总是要还的 , 这个官场能人最终还得为自己的诈骗行为埋单 。
花近百万没办成一件事
2017年10月 , 河南新郑 , 一心想干工程挣钱的侯某在与亲戚朱某的来往中 , 了解到高某那边有工程 。 通过高某 , 侯某又认识了司某 。 可侯某没想到 , 与司某的一场相识 , 他的100多万元打了水漂 。
司某一直吹嘘自己后台硬 , 认识很多领导 , 自己是副厅级干部 , 高某也在旁边吹捧司某多厉害 。 司某说能通过招商引资揽下工程交给侯某干 , 一心想挣钱的侯某信以为真 。
可是这个所谓的工程却频频有变 , 司某先是说建一个养老度假村 , 因为养老度假村不好干 , 又换成了建外国语小学 , 之后以给学校帮忙办证、办租赁土地手续、给上级领导送礼为由 , 开始陆续向侯某要钱 。
2018年2月4日 , 侯某给了司某21万元现金 , 司某给他打了借条;2018年3月5日 , 司某说要给领导送玉镯子 , 送了就能把工程谈下来 , 侯某当天给司某指定账户转了18.5万元;2018年5月22日 , 司某称其马上要去某地当市长 , 还需20万元给领导送礼 , 侯某从银行取了20万元现金给他 , 司某打了一张20万元的借条 。
案发之前 , 侯某先后通过现金和转账方式送给司某人民币共计69.5万元 , 还先后送给司某90条价值约5.4万元的软中华香烟 , 13条价值约5000元的硬中华香烟 , 40多箱价值约10万元的高档白酒 。 与司某交往期间 , 侯某请客吃饭还花了约7万元 , 他还给司某买了3万元的衣服 。
钱财如水般流了出去 , 可是直到2019年年初 , 侯某发现司某没有办成一件事 , 他才开始怀疑司某是骗子 。
谎称给市长打好招呼
2017年8月1日 , 高某给老战友赵某打电话 , 说正在和战友聚餐 , 让他也来坐坐 , 赵某欣然前往 。 可这一坐 , 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
席间 , 高某说战友司某是河南省某单位副厅级干部 , 人脉很广 。 司某也自称认识很多领导 , 与赵某的交谈中表现出不凡的见识 。
这次见面后 , 赵某开始相信司某是有能力的人 。 有一次 , 赵某说他的公司需要十几亩土地 , 问司某能不能弄来 。 司某满口应承 , 并夸下海口说 , 找他拿地最低500亩起步 。 过了几天 , 高某给赵某打电话让他去看地 , 是一块500亩的土地 。 看完地后 , 赵某还听说司某要建养老度假村 , 他对司某的能力更加深信不疑 。
2017年9月 , 赵某托司某给女儿安排工作 。 10月的一天 , 高某对赵某说 , 司某已经跟郑州市一位姓陈的市长说好了 , 让他女儿一个月内直接去烟草局上班 , 现在需要20万元送礼 。 赵某想事情办成再给钱 , 可高某说 , 司某和陈市长说过了 , 不把钱打过去不能填表 。
为了女儿能早点上班 , 赵某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给了高某 , 将密码给了司某 , 让二人去银行取钱 。 司某给赵某打了20万元的借条 。 隔了一天 , 卡上的20万元被分4次取走 。
11月 , 高某给赵某打电话说指标已经出来了 , 让他放心 , 司某又接过电话对他说 , 建学校的事情也在协调 , 需要10万元买字画送礼 , 要赵某先垫付10万元 , 这个钱10天后就会给他 。 紧接着高某就发来卡号 , 赵某赶紧把10万元转了过去 。
又过了几天 , 司某说赵某女儿填的表已经盖了7个部门的公章 , 还差1个 , 让他不要着急 。 赵某想这是正常程序 , 也没有起疑心 , 但后来当他又问起建学校和女儿工作的事时 , 司某却不接电话 , 也找不到人 , 他才意识到被骗了 。 分页标题
自称要去某市当市长
2017年10月以来 , 司某采取同样方式 , 以承诺安排军区后勤维修工作为由 , 骗取秦某现金5万元 。 后又承诺给秦某工程项目 , 让秦某向妻子马某的账户转账3万元 。
2017年7月的一天 , 秦某去高某家 , 当时司某就在高某家中住着 , 高某向他介绍了司某 , 说司某是河南省一名副厅级干部 , 认识很多领导 , 准备和高某在新郑市建设养老度假村 , 后来他们就经常一起吃饭 。
2017年8月的一天 , 司某给秦某打电话 , 说有个部队后勤维修的工程给他干 , 现在需要5万元找领导协调 , 他就在银行取出5万元给了司某 。
2018年9月21日 , 秦某和司某在一起吃饭 , 司某说他要去某市当市长了 , 又说其妻子在台湾急需3万元 , 司某给他写了一个银行账号 , 秦某让朋友通过手机银行转过去了3万元 。 司某还说 , 自己有朝一日当上省长助理 , 到时给他分几百万 。
后来秦某发现司某什么事也没办成 , 就给他打电话 , 却发现电话打不通 , 自己上当受骗了 。
百般辩解也难逃法网
因涉嫌犯诈骗罪 , 司某于2019年7月26日由新郑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 经查 , 司某是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某村一普通村民 , 并非什么副厅级干部 。
2019年11月18日 , 经新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庭审中 , 司某百般辩解 , 称其拿被害人的钱是借 , 不是骗 。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 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提供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 均证实被告人司某以省某厅副厅级干部的身份出现在多个场合 , 谎称认识很多领导 , 虚构自己的身份 , 以协调工程项目、安排工作等为由 , 实施诈骗行为 。 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受案登记表等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 能够证实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诈骗事实 , 故对司某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
2020年1月17日 , 新郑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司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责令被告人司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退赔被害人侯某损失人民币69.5万元、被害人赵某损失人民币30万元、被害人秦某损失人民币8万元 。
宣判后 , 司某不服 , 提出上诉 。
【官场|】2020年3月30日 , 郑州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 经审理 , 认为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原判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司某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 不予采纳 。 近日 , 该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