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民法典”,深圳市女法官协会首次活动在龙岗举行

【“走进民法典”,深圳市女法官协会首次活动在龙岗举行】南都讯 采访人员 程昆 通讯员 张建国 7月15日 , 深圳市女法官协会首次活动暨“龙法大讲堂”第17讲活动在龙岗举行 。 广东省女法官协会会长、省高院副院长谭玲到会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 。 随后 , 与会嘉宾围绕“《民法典》对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的影响”主题展开座谈 , 结合审判实践经验 , 分享对民法典的理解和适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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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此次活动是由深圳市妇联、深圳市女法官协会联合主办 , 由龙岗法院承办 。 省女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林展芬 , 市妇联主党组书记、主席马宏 , 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深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赖秋姗 , 龙岗区委副书记赵嘉 , 市女法官协会副会长、盐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爽 , 市女法官协会副会长、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 , 深圳市妇联与各区妇联代表 , 市女法官协会理事会成员 , 市女法官协会会员即两级法院女法官代表 , 龙岗法院全体女法官等 , 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
上午首先进行的是《民法典》宣讲活动 , 由龙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主持 , 市女法官协会会长赖秋姗、市妇联主席马宏先后致辞 。
随后 , 广东省高院副院长谭玲作了“认真学习《民法典》 , 准确适用《民法典》”专题讲座 。 谭玲表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 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 在全面阐述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之后 , 谭玲从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共签共债”、离婚30天冷静期制度、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彰显未成年利益最大化理念、完善继承中的“宽恕制度”、确立“自甘风险”原则、完善高空抛物责任等二十三个侧面着眼 , 详细解读了《民法典》的亮点及其与现行法律的区别点 。
当日下午 , 活动进入“龙法大讲堂”阶段 , 与会嘉宾围绕“《民法典》对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的影响”这一主题展开座谈讨论 。 与会嘉宾就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 , 以及家庭义务、夫妻忠诚、遗产继承等一系列热点问题 , 结合审判实践经验 , 分享了自己对民法典的理解领会和适用建议 。
据介绍 , 深圳两级院从2012年起开展家事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 目前 , 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有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 , 其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都日益完善 , 审判视角与思维也更加多元、更加全面 , 改革以来共审理家事案件2000多宗 , 成效显著 。
谭玲在座谈后点评 , 深圳法院作为广东省家事改革的第二批法院 , 改革成绩有目共睹 。 寄望司法工作者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准确领会《民法典》立法精神 , 秉承弘扬社会主义伦理价值观、修复家庭成员情感、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家事审判原则 , 促进和谐家庭、稳定社会的构建 。
编辑: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