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明日起,大货车在韶关多路段限行、禁行!
大货车司机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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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起 ,
韶关市区大货车通行新规定开始实施!
也就是说 , 从明天起
【禁行|明日起,大货车在韶关多路段限行、禁行!】大货车在这些路段将被限行、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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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公通字〔2020〕第3号
韶关市公安局关于发布《关于修改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
管理的通告〉的决定》的通告
《韶关市公安局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的决定》已经市政府批准 , 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 审查号:韶法审〔2020〕5号 , 现予以发布 。
特此通告
韶关市公安局
2020年6月17日
韶关市公安局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的决定为进一步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 , 提高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 韶关市公安局决定对《韶关市公安局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的决定》(韶公通字〔2019〕第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原通告发布目的修改为:“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扩展 ,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 , 减少机动车造成的污染 , 提高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 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 ”
二、将原通告当中有关道路路名修改为:根据韶关市自然资源局《韶关市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告知函》(韶自然资函〔2019〕1692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公路网路线命名编号调整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8〕1894号)等文件的要求 , 原“陵南路”修改为“大德路” , 原“金湾路、东河路、南韶路、北江北路、韶南大道(韶关航道局至北江桥头段)”修改为“浈江大道北” , 原“韶南大道(北江大桥—百旺大桥)”修改为“浈江大道中” , 原“武江北路、武江南路”修改为“武江大道北” , 原“沿江路”修改为“武江大道中” , 原“芙蓉大道南路”修改为“丹霞大道中” , 原“马坝大道”修改为“曲江大道” , 原“六祖大道”修改为“马坝大道” , 原“狮岩一路、狮岩二路、狮岩三路”修改为“狮岩路” , 原“京港澳高速公路(G4)引道”修改为“韶南大道” , 原“253省道”修改为“240国道” , 原“韶赣高速公路”修改为“南韶高速公路” 。
三、将原通告中第二条第(一)项“限制通行区域”修改为:
浈江区:五里亭大桥以南、凤凰路以南、大德路(浈江大道北—大学路)以西、大学路(大德路—大塘路)以西、百旺大桥以北 。 包括西堤北路、帽峰路、东堤北路延长路(待建)、启明路、浈江大道北、大塘路、生态路、浈江大道中、北江中路 。
武江区:朝阳路以南、五里亭大桥以南、百旺大桥以北、百旺东路(百旺隧道—百旺大桥)以北、百旺中路以北、韶关大道南(西联隧道—百旺中路)以东、韶关大道北以东 。 包括惠民北路、武江大道北、武江大道中、丹霞大道中、芙阳路、芙蓉北路、工业西路、移山路 。
曲江区:曲江大道(铁东一路—沿堤一路)以西、铁东一路以南 。 包括沿堤一路、铁东一路、铁东二路、东苑一路、东苑二路、东苑三路、东苑四路 。
在限制通行区域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 。 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只允许在每天22:00—次日6:00 , 在浈江大道中、工业西路(沙湖路—韶关大道北)、芙蓉北路(怡华路—韶关大道北)通行 。 严格限制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重型运输车(含混疑土、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通行 。 禁止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用(项)作业车在每天7:00—9:00、11:30—12:30、13:30—14:30、17:00—19:00通行 。 对确实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被限制车辆 , 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 , 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 ”
四、将原通告中第二条第(二)项“禁止通行区域”修改为:
浈江区:五里亭大桥以南、凤凰路(良村铁路跨线桥—五里亭大桥)以南、帽峰大桥以南、启明路以西、安全北路铁路跨线桥以西、北江大桥以北 。 包括西堤北路、帽峰路、东堤北路延长路(待建)、浈江大道北、安全北路、站道路 。
武江区:五里亭大桥以南、新华南路以东、新华北路(群康路—西河立交桥)以东 , 芙蓉东路以东、新华南路(北江大桥—芙蓉东路)以南 。 包括惠民北路、新兴路、西河立交桥、新华北路、芙蓉东路、沙洲路、武江大道北、武江大道中(芙蓉东路—北江大桥) 。
曲江区: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长江路)以西、长江路(曲江大道—沿堤一路)以西、240国道(韶南大道—狮岩路)以北、马坝大道(曲江大道—狮岩路)以东 。 包括环山北路、鞍山路、文化路、府前东路、长江路、沿堤二路、狮岩路、韶南大道(240国道—石湾路) 。
在禁止通行区域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重型专用(项)作业车通行 。 对确实需要进入禁止通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被禁止车辆 , 禁止每天7:00—9:00、11:30—12:30、13:30—14:30、17:00—19:00通行 , 并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 , 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 ”分页标题
五、将原通告中第二条第(三)项“限制通行路段”修改为:
“前进路、大学路(南韶高速公路跨线桥—韶关市技师学院)、黄金村大桥、凤凰路、五里亭大桥、朝阳路、韶关大道北(移山路—工业西路) , 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6:00—22:00通行 。
百旺大桥、百旺东路(百旺隧道—百旺大桥)、百旺中路、百旺西路(百旺中路—沐溪大道)、韶关大道南、韶关大道北(韶关大道南—工业西路)、沐溪大道(韶关大道北—沐溪八路)、韶州大道(韶关大道南—梅关路)、梅关路(百旺中路—韶州大道)、铜鼓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跨线桥—韶州大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17:00—19:00通行 。
曲江大道(韶钢工业大道—106国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11:30—14:30、17:00—19:00通行 。
马坝大道、狮岩路(马坝大道—240国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通行 。 ”
六、将原通告中第三条修改为:“在禁止通行时间内需要通行(过境)的大货车 , 可选择京港澳高速公路(G4)、南韶高速公路(G6011)、北环高速公路(S84)、246省道、248省道、106国道、莲花大道、240国道、马坝大道等道路绕行 。 ”
七、将原通告中第八条修改为:“本通告自2020年7月15日起实施 , 有效期五年 。 ”
八、将原通告中第八条增加一款:“本通告生效后 , 韶关市公安局以前制定的有关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相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 , 以本通告为准 。 ”
《韶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 , 重新公布 。
韶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通告
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扩展 ,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 ,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 , 减少机动车造成的污染 , 提高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 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城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 , 现就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大货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 , 依法应悬挂大型汽车号牌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重型专用(项)作业车 。
载货汽车是设计和制造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或牵引挂车的汽车;专用作业车是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 , 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工程专项(包括卫生医疗)作业的汽车 。
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用(项)作业车是车长大于等于6000mm 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 的汽车 , 但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是最大允许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的汽车 。
二、市区划定大货车限制通行区域、禁止通行区域和限制通行路段 。
(一)限制通行区域
浈江区:五里亭大桥以南、凤凰路以南、大德路(浈江大道北—大学路)以西、大学路(大德路—大塘路)以西、百旺大桥以北 。 包括西堤北路、帽峰路、东堤北路延长路(待建)、启明路、浈江大道北、大塘路、生态路、浈江大道中、北江中路 。
武江区:朝阳路以南、五里亭大桥以南、百旺大桥以北、百旺东路(百旺隧道—百旺大桥)以北、百旺中路以北、韶关大道南(西联隧道—百旺中路)以东、韶关大道北以东 。 包括惠民北路、武江大道北、武江大道中、丹霞大道中、芙阳路、芙蓉北路、工业西路、移山路 。
曲江区:曲江大道(铁东一路—沿堤一路)以西、铁东一路以南 。 包括沿堤一路、铁东一路、铁东二路、东苑一路、东苑二路、东苑三路、东苑四路 。
在限制通行区域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行 。 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只允许在每天22:00—次日6:00 , 在浈江大道中、工业西路(沙湖路—韶关大道北)、芙蓉北路(怡华路—韶关大道北)通行 。 严格限制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重型运输车(含混疑土、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通行 。 禁止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用(项)作业车在每天7:00—9:00、11:30—12:30、13:30—14:30、17:00—19:00通行 。 对确实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被限制车辆 , 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 , 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
(二)禁止通行区域
浈江区:五里亭大桥以南、凤凰路(良村铁路跨线桥—五里亭大桥)以南、帽峰大桥以南、启明路以西、安全北路铁路跨线桥以西、北江大桥以北 。 包括西堤北路、帽峰路、东堤北路延长路(待建)、浈江大道北、安全北路、站道路 。
武江区:五里亭大桥以南、新华南路以东、新华北路(群康路—西河立交桥)以东 , 芙蓉东路以东、新华南路(北江大桥—芙蓉东路)以南 。 包括惠民北路、新兴路、西河立交桥、新华北路、芙蓉东路、沙洲路、武江大道北、武江大道中(芙蓉东路—北江大桥) 。
曲江区:曲江大道(马坝大道—长江路)以西、长江路(曲江大道—沿堤一路)以西、240国道(韶南大道—狮岩路)以北、马坝大道(曲江大道—狮岩路)以东 。 包括环山北路、鞍山路、文化路、府前东路、长江路、沿堤二路、狮岩路、韶南大道(240国道—石湾路) 。 分页标题
在禁止通行区域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重型专用(项)作业车通行 。 对确实需要进入禁止通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被禁止车辆 , 禁止每天7:00—9:00、11:30—12:30、13:30—14:30分、17:00—19:00通行 , 并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批准 , 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
(三)限制通行路段
前进路、大学路(南韶高速公路跨线桥—韶关市技师学院)、黄金村大桥、凤凰路、五里亭大桥、朝阳路、韶关大道北(移山路—工业西路) , 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6:00—22:00通行 。
百旺大桥、百旺东路(百旺隧道—百旺大桥)、百旺中路、百旺西路(百旺中路—沐溪大道)、韶关大道南、韶关大道北(韶关大道南—工业西路)、沐溪大道(韶关大道北—沐溪八路)、韶州大道(韶关大道南—梅关路)、梅关路(百旺中路—韶州大道)、铜鼓大道(京港澳高速公路跨线桥—韶州大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17:00—19:00分通行 。
曲江大道(韶钢工业大道—106国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11:30—14:30、17:00—19:00通行 。
马坝大道、狮岩路(马坝大道—240国道)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用(项)作业车每天7:00—9:00通行 。
三、在禁止通行时间内需要通行(过境)的大货车 , 可选择京港澳高速公路(G4)、南韶高速公路(G6011)、北环高速公路(S84)、246省道、248省道、106国道、莲花大道、240国道、马坝大道等道路绕行 。
四、限制通行区域、禁止通行区域和限制通行路段在允许(批准)时间通行的大货车 , 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 。 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 ,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
五、军警、消防、应急抢险(修)的大货车 , 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
城市市政维修养护、下水道清疏和环卫洒水、清运的大货车 , 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登记报备 , 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作业时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
六、大货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 , 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装运散装物料须安装密闭蓬盖 , 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
大货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 , 需要在道路或桥梁上行驶的 , 须经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同意 ,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过路桥 。
载运建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还应持有市住建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 , 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车容整洁 , 不得污染道路和环境 。
七、大货车违反本通告管理规定通行 , 或者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等待通行影响交通安全的 ,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对阻碍执勤民警执行公务的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八、本通告自2020年7月15日起实施 , 有效期五年 。
本通告生效后 , 市公安局以前制定的有关加强市区大货车通行秩序管理的相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 , 以本通告为准 。
浈江区、武江区
大货车限行、禁行区域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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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
大货车限行、禁行区域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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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武江区限行路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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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限行路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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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大货车的司机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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