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抢劫不成又转去盗窃 却不慎将之前购买收据遗落现场

【一人抢劫不成又转去盗窃 却不慎将之前购买收据遗落现场】正义网漳州7月15日电(通讯员颜丽月 黄思佳)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
2019年12月6日,陈某戴上黑色口罩和鸭舌帽伪装好自己,想找地方偷点钱来花 。途经龙海市石码镇某桥边,陈某突然看到前面,独行的张某正推着自行车一个人走着,她的自行车车筐里还放着包 。“包里应该有值钱的东西”,陈某这样想,便一路尾随张某,准备抢张某的包 。
走了一小段后,张某停下了自行车 。这时,陈某突然从背后猛上前一把将张某推倒,一个箭步冲到车筐里抢包 。张某见状大声呼救,害怕的陈某赶紧捂住张某的嘴,但张某在地上拼命打滚挣扎 。陈某见控制不住,也顾不上包只好仓皇逃跑,跑到一个小巷子躲起来 。
一计不成心生二计 。当晚,陈某又窜到附近街道,通过攀爬进二楼撬锁入户实施盗窃,连续撬了三户人家也没偷到什么,只好悻悻回家 。
12月9日,不死心的陈某再次到龙海市榜山镇某人家入户行窃,盗走一个筒炉和一个锡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450元),却不慎将之前购买材料的收据留在现场 。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机关根据留下的线索“顺藤摸瓜”抓获陈某,并将筒炉、锡壶扣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