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每日一“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 , 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 今天 , 让我们一起来看第十九条 。
【民法典|每日一“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
民法典|每日一“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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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 ,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