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电台阳光100|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惠阳区副区长出庭应诉


_本文原题: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 , 惠阳区副区长出庭应诉
【惠州电台阳光100|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惠阳区副区长出庭应诉】本月 , 惠阳区一宗行政案件在博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惠阳区副区长林筱山出庭应诉 。

惠州电台阳光100|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惠阳区副区长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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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案件承办人介绍 , 原告因不服惠阳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回复及惠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 , 向博罗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收到法院传票等诉讼文书后 , 惠阳区政府及区自然资源局于10日内向法院提交了《行政答辩状》、证据材料及清单 。
庭审当天 , 惠阳区副区长林筱山出庭应诉 。 庭审中 , 双方围绕被告作出的答复及复议是否合法、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等问题展开辩论 。 庭审持续90分钟 , 案件择日宣判 。
对此 , 博罗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叶东来表示 , 6月23号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 , 惠阳区派副区长出庭应诉 , 不仅体现出区政府解决行政纠纷的诚意 , 更体现出区政府对法律、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 。 此外 , 为彰显法律的权威 ,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 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的 , 博罗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向行政机关及其同级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