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看点|重庆一男子不甘情人不辞而别 怒烧情敌汽车领刑二年


【城事看点|重庆一男子不甘情人不辞而别 怒烧情敌汽车领刑二年】_本文原题:重庆一男子不甘情人不辞而别 怒烧情敌汽车领刑二年

城事看点|重庆一男子不甘情人不辞而别 怒烧情敌汽车领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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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陈某某 , 与打工妹山桃花(化名)认识后 , 发展成情人关系 。 后二人发生纠纷 , 山桃花不辞而别 。陈某某怀恨在心 ,竟追至南充市南部县山桃花所住的小区 ,偷偷烧毁了其丈夫的一辆轿车 。
2017年5月 ,陈某某在重庆市一家洗脚房认识了在这里打工的女子山桃花 ,一来二往 , 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 。 后来 , 因情感和经济方面的原因 , 二人发生了纠纷 , 山桃花不辞而别回了老家 。陈某某多方联系山桃花 , 一直没有成功 ,遂产生报复的念头 。 2019年8月29日凌晨 ,陈某某在重庆租了一辆小车来到南部县 , 将车停放后 , 从后备箱里取出事先备好的自行车 , 骑到山桃花居住的南部县城某小区大门外 , 用打火机油将山桃花丈夫的轿车点燃 , 造成该车前挡风玻璃、前引擎盖及内部零件、左右前轮等处被烧毁 。 经南部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 该车损失49260元 。
受害人报案后 ,南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展开排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 2019年10月28日 , 警方将陈某某抓获归案 ,陈某某对烧毁山桃花丈夫轿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 ,受害人向陈某某出具了谅解书 。
南部县法院审理本案认为 , 被告人陈某某将打火机油灌入被害人轿车引擎盖内 , 将车辆烧毁 , 损失达49260元 , 数额较大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 依法应予处罚 。 陈某某系初犯、偶犯 , 到案后 , 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且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 ,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 陈某某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 日前 , 该院作出一审判决 , 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2年 。
南充晚报采访人员 何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