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禁令:严禁采购食用江鲜 店堂广告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

为了保护长江生态 , 国家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 , 宣布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 , 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 江苏扬州的江鲜自古以来十分有名 , 有庞大产业规模 , 禁渔计划实施起来难度不小 。

扬州发布禁令:严禁采购食用江鲜 店堂广告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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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 扬州市发布禁令 , 要求全市各餐饮企业自即日起不得提供长江水产品(江鲜类);不得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对采购的水产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 确保来源可溯;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等均不得出现“江鲜”等字样 。

扬州发布禁令:严禁采购食用江鲜 店堂广告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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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违规经营江鲜系违法行为 , 餐饮企业务必做到:
【扬州发布禁令:严禁采购食用江鲜 店堂广告菜单不得出现“江鲜”字样】1. 看不到“江鲜”的宣传 , 店内外有关“江鲜”的宣传立即撤除 。
2. 听不到“江鲜”的宣传 , 无论是电话来访还是服务人员菜品推荐 , 均不得出现“江鲜”等词汇 。
3. 确保吃不到“江鲜” , 做到不买、不卖江鲜 , 遵纪守法 , 做守法公民 , 共同维护长江生态多样性 。
新闻延伸:
6月26日 , 扬州警方公布一起案件 , 市民卞某和妻子朱某计划给端午回家过节的儿子加餐 , 来到江边下了6只地笼 , 非法捕捞鱼虾蟹共计20多斤 。 收网回家时被当场抓获 。
扬州开发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副大队长江志明介绍 ,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 在禁渔区、禁渔期 , 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 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卞某夫妇使用的地笼网口非常小 , 差不多只有小拇指大小 , 这样的地笼网到的鱼虾往往是“幼儿” , 这对渔业资源的破坏很严重 。 他们虽然收获不大 , 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捕捞水产品罪 。 目前 , 犯罪嫌疑人卞某和妻子朱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