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便利店“顺”了几次饭团和牛奶,杭州美女大学生被判刑!

盗窃案是刑事案中比较常见的 , 前两天 , 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盗窃案比较特殊 , 让人印象深刻 。
特殊在于被告是个高挑甜美的姑娘 , 本科毕业 , 月收入8000元以上;还在于她的盗窃总金额不过百来元 。
【在便利店“顺”了几次饭团和牛奶,杭州美女大学生被判刑!】那为什么构罪呢?

在便利店“顺”了几次饭团和牛奶,杭州美女大学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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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 , 位于杭州闹市区有一家便利店 , 细心的店长发现连续几天少东西 , 店长小张查看视频监控时 , 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 难道是那个漂亮姑娘 。
监控显示 , 8月27日至9月16日期间 , 有个漂亮姑娘连续四次出现在监控视频中 。 第一次 , 姑娘在冷藏柜前拿了四盒牛奶直接放到随身的手提包里 , 到收银台结账时只付了一个包子的钱便离开 。
尝到甜头后 , 姑娘第二次前往便利店 , 顺走一瓶酸奶、两个三明治、一个香辣鸡腿堡、一个肉松饭团 , 只付了一杯豆浆的钱 。
后来又有两次 , 姑娘故技重施 。
经核查 , 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08.42元 。
有了足够的证据 , 店家带着被盗物品的清单、进货单据和监控视频报了警 。
警方找到监控视频中的女子小吴时 , 小吴正在公司上班 。
小吴姑娘 , 1995年生 , 杭州人 , 大学本科毕业 , 长得高挑甜美 , 工作收入很稳定 , 每月都有8000+ 。
小吴承认 , 案涉便利店是其上下班都要经过的地方 , 经过时会去买一些吃的东西当做早饭或者晚饭 。 自己收入不低 , 每月稳定有8千元 , 因为比较喜欢喝牛奶 , 也曾经看到旁边有人拿了东西没有付钱直接就出去 , 想着别人能拿 , 自己也能拿 。
得知自己可能被判处刑罚时 , 小吴生气地说:“我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 我查过法条 , 我偷的东西加起来才百来元钱 , 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法官释法明理 , “根据法条规定 , 如果行为人被查实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 属于‘多次盗窃’ , 那么不管偷盗的财物价值几何 , 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
“我就是一时糊涂 , 贪小便宜的心理在作祟 , 并不是购买不起 , 最后一次偷完之后我也醒悟了 , 我告诉自己不能这么下去 , 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 但是之前偷东西也是事实 , 我现在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 ”小吴在法庭上说 。
西湖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被告人吴某自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自愿认罪认罚 , 酌情予以从宽处罚 , 遂判决:
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拘役三个月 , 缓刑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 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