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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自己被骗的刘广文 , 开始向陕汽厂家以及成都新都区当地运管、市场监管部门甚至派出所投诉 , 然而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 , 反而让他在货车修好的情况下 , 也开不走车 。
据保险公司理赔员称 , 其实在5月22日 , 刘广文的货车理赔款核算出来 , 金额为7万多元 , 但汽修厂不认保险公司的报价 , 要按照自己公司的市场价收取12万元 。
兴邦汽车维修中心负责人说 , 刘广文四处投诉 , 使公司名誉遭受损害 , 因此拒绝了保险公司已经核算出来的7万多元保费 , 而将按照公司自己标准的收费标准 , 收取12万元左右的维修金 。 “我们修了车该收钱 , 这个费用是按照配件市场价来定的 , 没有乱收 , 不管他的钱从哪里来 , 是保险公司来 , 还是他自己出 , 这个跟我们没关系 。 ”
一个汽修厂怕承担风险 , 拿到理赔款钱不放车的问题 , 随即演变成了汽修厂维修金额 , 超出了保险公司定损金额的问题 。 从目前来看 , 多出的5万元 , 只有刘广文自己承担 。
那么 , 汽修厂在车辆维修完成之后 , 不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 , 这样的做法又是否合理?
【保险公司的解释】
没有直赔协议无法直赔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采访人员致电中国人保客服了解到 , 车险理赔通常分为两种方式 , 第一种方式是车主先垫付维修费用 , 将汽修厂提供的发票交到保险公司 , 理赔款将直接转到被保险单位的银行账户中;第二种方式是由被保险单位盖章 , 向保险公司申请签订一份直赔协议 , 这样理赔款就直接赔付给汽修厂 。
不过据采访人员了解 , 刘广文和兴邦汽车维修中心 , 并没有签订任何直赔合同 , “双方签了维修合同 , 委托保险公司定损 , 那就由保险公司定损核算后 , 把钱直接打给汽修厂 , 但现在双方没有合同 , 保险公司去定损核价 , 没有任何依据 。 汽修厂给客户修了 , 车收取费用 , 可以按照他们自己的标准收费 。 ”
刘广文曾提供了一份该货车投保单位公章的车辆维修协议 , 约定该车实际理赔的修理费 , 以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为准 , 由保险公司直接转账到新都区兴邦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
不过 , 协议的另一方新都区兴邦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 并未盖章 。 刘广文说 , 他交给修理厂盖章 , 修理厂不收 。 而修理厂负责人则称 , 刘广文至今都没有把这份协议给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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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份车辆维修协议 , 双方各执一词
保险公司理赔业务员说 , 保险公司与兴邦汽修厂有合作 , 尽管没有签直赔协议 , 但最初的流程都是按照直赔的方式在做的 , 其实保险公司定出来的7万多元理赔金额 , 汽修厂也是能够接受的 , 其实就是汽修厂和客户双方的原因 , 汽修厂现在不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 , 要按照自己的市场收费标准来收取维修费 。
稿源:(红星新闻)
【】网址:/a/2020/0531/gxnews167421.html
标题:「成都」汽修厂为啥不准开走?司机滞留成都一个多月,事故货车修好后(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