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边角料Pro|店主公开售卖假冒手机屏获刑1.5年,vivo获赔3.5万元


_本文原题:店主公开售卖假冒手机屏获刑1.5年 , vivo获赔3.5万元
未经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授权许可 , 手机店主陈某擅自售卖假冒OPPO、vivo手机显示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陈某赔偿vivo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 。

科技边角料Pro|店主公开售卖假冒手机屏获刑1.5年,vivo获赔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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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边角料Pro|店主公开售卖假冒手机屏获刑1.5年,vivo获赔3.5万元】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 , 2015年11月起 , 被告人陈亮租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村某处 , 并在某知名电商平台注册名为壹号手机配件批发店铺 , 公开对外销售OPPO、VIVO手机显示屏 , vivo公司为此向法院提出诉讼 , 请求判令陈某赔偿经济损失共11万元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陈某侵害了vivo对第9773708号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 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 2020年2月21日一审酌情确定陈某赔偿35000元 。
资料显示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刑事判决认定缴获陈某售卖的手机屏幕使用的标识与第9773708号注册商标构成相同 , 2016年3月至12月间 , 陈某销售包括OPPO、VIVO商标的商品且交易成功的记录为1346条 , 总金额为人民币210754.69元 , 法院认定已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58804.69元 , 未销售商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876元 , 法院认为陈某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缓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