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布 首次明确家养畜禽种类33种

5月29日 , 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 , 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  
《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 , 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 其中 , 传统畜禽17种 , 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 , 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 《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 , 列入《目录》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 。  
《目录》制定坚持依法、科学、公开 。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畜牧法有关规定 , 农业农村部以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 , 加快推进《目录》制定工作 , 先后征求了3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业界专家学者意见 , 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经过多轮修改和科学论证 , 正式向社会公布《目录》 。  
《目录》所列畜禽遗传资源是城乡居民重要农畜产品供给的主要来源 。 2019年 , 我国肉类、禽蛋、牛奶总产量分别达到7649万吨、3309万吨、3201万吨 , 肉类及禽蛋总产量连年位居世界第一 。 改革开放40年来 , 畜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 总产值近3万亿元 , 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畜禽产品消费需求 , 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布 首次明确家养畜禽种类33种】《目录》的制定和实施 , 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规定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准确把握畜禽范围 , 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 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 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意义 。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目录》公布为契机 , 抓紧组织学习贯彻 , 积极开展宣传解读 , 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和品种创新 , 规范畜禽生产经营管理 , 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 , 严格种畜禽及动物卫生监督 , 加快畜禽种业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 确保畜禽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 。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布 首次明确家养畜禽种类3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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