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日本等四国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

商务部5月29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5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 。
【商务部对日本等四国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 (原题为《商务部:对日本等4国进口聚苯硫醚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