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最高罚50万!头盔价格狂飙,河南又有两地出手了!

随着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其中“一盔”主要是要求摩托车和电动车骑乘人员戴安全头盔 。 6月1日起 , 还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此消息一出 , 经常骑电动车出行的人们就开始慌张准备头盔了 。 由于此人群数量庞大 , 一时间 , 市场上的头盔供不应求 , 价格飞涨!
针对狂飙的头盔价格
继郑州、开封、漯河之后
河南又有两地出手了
驻马店
5月20日 ,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 《告诫书》提醒: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 , 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 , 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 构成犯罪的 , 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告诫书》具体内容如下: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企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 , 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电动车头盔用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 , 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 , 依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等法律法规 , 现对全市安全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 , 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用好自主定价权 , 依法合规经营 , 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 , 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 , 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 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 , 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 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
三、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散布涨价信息 , 趁机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
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 , 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 , 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 , 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
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 , 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 , 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 构成犯罪的 , 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许昌
近日 ,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安全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全文如下:
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安全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企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 , 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 安全头盔销售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现象 。 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 , 依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等法律法规 , 现对全市安全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 , 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 , 增强社会责任感 , 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 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 , 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 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分页标题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 , 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 。 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 , 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 。 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 ,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
三、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 哄抬价格 , 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 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除生产自用外 , 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 , 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 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相互串通 , 操纵市场价格 , 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 ,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
四、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 , 各经营者应立即自查自纠 , 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安全头盔价格监管力度 , 保持12315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 , 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 , 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 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 , 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 , 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 , 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 构成犯罪的 , 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来源:大河客户端综合许昌日报 
【法律最高罚50万!头盔价格狂飙 , 河南又有两地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