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司法办案工作进行监督

为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 促进检务公开 , 5月21日 , 莱芜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区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门会签《关于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行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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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然资源部门职能作用 , 经莱芜区检察院、莱芜区自然资源局、莱芜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方沟通协商 , 建立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协查、协作、预警 , 案件信息共享 , 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沟通协调 , 行政非诉执行沟通协调 , 联合培训 , 联席会议等六大机制 。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工作协作配合 , 为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和行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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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仪式上 , 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发表意见 , 对莱芜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给予充分肯定 , 并就抓好《实施意见》落实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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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司法办案工作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 是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 。莱芜区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 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检察工作 , 进一步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 较好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