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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派说劳动法」企业暴力裁员背后的法律问题以及应对办法(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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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方法】可以采取录音或视频的方法取证 , 以违反《劳动合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 ,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 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综上所述 , 企业不外乎主要这几类逼迫员工自离的招数 , 作为劳动者来讲 , 做好本身相关劳动法律方面的知识 , 清楚自身的合法权益底线 , 不急不燥 , 心安神定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 确需裁减人员的 , 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 , 可以裁减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 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可以裁减人员……(三)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 仍需裁减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劳动者 , 用人单位也不得以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因此 , 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 , 也是不能裁员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 , 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 , 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因此 , 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员工 , 应当优先留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 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因此 , 院方强迫被裁人员签署《承诺书》、《告知书》及《辞职申请书》的行为是无效 , 即使签署了 , 也会被撤销的 。


稿源:(劳动派说劳动法)

【】网址:/a/2020/0521/ahnews44908.html

标题:「劳动派说劳动法」企业暴力裁员背后的法律问题以及应对办法(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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