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大富翁哈同去世后,他的后辈为争夺财产,竟打了16年官司

上海著名房产大亨哈同去世后 , 其所留巨额资产也亟待继承 。也正是在遗产继承问题上 , 哈同的亲人们几乎“打成一片” , 将遗产官司整整打了16年之久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哈同的遗产最终又会被如何分配?如果您想知道 , 就让小编来为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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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纪末期 , 上海地区涌现出了一位著名的房地产大亨 , 他就是哈同 。哈同于1851年出生于巴格达 , 在5岁时随父母迁居印度孟买 , 并在当地加入了英国国籍 , 成为了一名英国人 。1872年 , 哈同抱着来东方淘金的想法 , 只身辗转从香港来到上海 , 进入沙逊洋行供职 , 后又升任为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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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 , 哈同脱离沙逊洋行 , 开始独立创办属于自己的哈同洋行专营房地产 , 并在开发经营南京路时获得了巨大成功 , 当时南京路中有接近44%的地产属于哈同本人 。除此之外 , 哈同还花费70万两银元 , 在静安寺路购地300亩 , 兴建了一座上海最大的私人花园——爱俪园 , 成为了上海地界最重要的地标式建筑 。哈同的豪富 , 令当时的上海人为之侧目 , 他几乎成为了在华商人富豪中的典范人物 。
【「富翁」大富翁哈同去世后,他的后辈为争夺财产,竟打了16年官司】可即便家财万贯 , 哈同也同样难以逃脱生老病死 。在1931年6月19日 , 哈同在爱俪园病故 , 身后留下土地450余亩 , 房屋1200余幢 , 面积达到了30万平方米左右 。为了能够妥善处理遗产 , 哈同委托英国驻华法庭鉴证 , 订立了一份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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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内容规定 , 如果哈同死后7天之内 , 自己的妻子罗迦陵还活于世间 , 则妻子将会继承全部遗产 。否则的话 , 遗产将会归遗嘱执行人管理 , 并由遗嘱执行人将哈同的养子们抚育成人 , 再按照遗嘱规定将遗产分割给他们 。遗产分割的详细内容 , 是在扣除其他款项后 , 将剩余遗产的70%分给养子大卫·乔治·哈同 , 另外30%分给罗弼·维多·哈同 。
可令人想不到的是 , 就在哈同死后不久 , 死者生活在国外的哈同直系亲属们 , 便听到了他的死讯 , 于是派遣哈同的堂兄弟爱士拉·阿道尔·哈同来到中国上海 , 向英国驻沪最高法庭提起诉讼 , 要求继承哈同的全部遗产 。他们的理由是 , 根据外国法律 , 在丈夫死后 , 其遗产应该首先分配给其子女 , 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 , 则必须要分给直系亲属 , 而妻子却没有任何权利得到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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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驻沪最高法庭受理了此案 , 在法官看来 , 哈同虽然是其本人已经加入英国国籍 , 是受到英国政府保护的公民 , 所以按照英国法律规定而言 , 哈同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力 , 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 宣布将遗产全部判给罗迦陵 。
1937年9月30日 , 病重在身的罗迦陵深知自己命不久矣 , 于是她又做出了一个与丈夫相同的决定 , 即订立遗嘱 。为了区别于以前的哈同遗嘱 , 罗迦陵的遗嘱又被称为是“第二遗嘱” 。该项遗嘱内容拟定的极为详细 , 在遗嘱中 , 罗迦陵对财产进行了合理的分配 , 除了其本人与哈同的养子之外 , 哈同家原来的仆人、管家、职工 , 也都在接纳遗产之列 , 仅仅是她宠爱的管家姬觉弥 , 便得到了价值400万元的遗产分配 。分页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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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迦陵的遗嘱虽然被公布于世 , 却被哈同的外籍子女们认为是假冒的赝品 。在他们看来 , 罗迦陵的遗嘱 , 很可能是中国养子们伙同管家、仆人一起伪造的 , 因为该遗嘱的最早发现人正是罗迦陵的中国养子 。此事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 以至于双方不惜为此对簿公堂 , 各自请出辩护律师打这场遗产官司 。
1944年10月 , 在高易律师公馆的策划下 , 哈同的外籍养子与中国养子达成和解 , 并签订了一份协议 。双方在这份协议中承认哈同遗嘱的法律效力 , 并确定其他遗嘱的无效性 。作为回报 , 哈同的外籍养子将会分给中国养子一部分遗产 。不过 , 这场官司虽然暂时有所平息 , 但由于抗战的因素 , 导致履行阶段受到影响 , 协议尚未完全执行 。
至抗战结束后 , 哈同的中国籍养子们再度发表声明 , 称此前的协议不生效 , 因为该协议的签订 , 源于他们受到了人身威胁 , 哈同遗产案再度陷入风波 。直至最后 , 上海名人杜月笙、吴国桢、潘公展等人出面斡旋调解 , 最终令原被告双方再度达成了协议 , 承认哈同遗嘱的合法性 , 并按照以前的规定 , 由哈同的外籍养子支付给中国养子一大笔遗产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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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947年5月 , 在各方人士的见证之下 , 上海地方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宣布此案结案 。至此 , 长达16年的哈同遗产继承案算是尘埃落定 , 为后人留下了一个曲折而又传奇的故事 。
古人云:“美色迷人眼 , 财帛动人心” , 亲属之间因为财产分配而反目成仇的案例 , 可谓比比皆是 。究竟是亲情重要还是财产重要?想必在这场16年的官司里 , 我们已经找到了答案 , 至于双方孰对孰错?想必诸位读者心中自有公论 。
文澜海润工作室主编文秀才 , 本文撰写:特约历史撰稿人:常山赵子虫